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 共青團中央辦公廳關於報送2015年春運“情滿旅途”活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材料的通知

文號:交辦運明電〔2015〕15號

文號

交辦運明電〔2015〕15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9/2015-01029

公開日期

2015年03月19日

主題詞

情滿旅途;先進集體;先進個人

機構分類

運輸服務司

主題分類

精神文明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明電或部辦公廳明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公安廳(局)、安全監管局、總工會、團委:
    按照《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中華全國總工會 共青團中央關於在春運期間開展“情滿旅途”活動的通知》(交運發〔2015〕8號)要求,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將對2015年春運“情滿旅途”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通報表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通報表揚範圍
    各級交通運輸(含鐵路、公路、水路、民航、郵政,下同)、公安、安全監管、工會、共青團部門和有關企業(單位)在2015年春運“情滿旅途”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二、推薦要求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與公安、安全監管、工會、共青團等部門的溝通協調,統籌做好本地區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推薦審核工作。
    一是被推薦的對象必須在“情滿旅途”活動中事跡突出,在春運組織保障工作中成效顯著。特別是春運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服務班組、運輸車隊、交警大中隊、12328服務中心、志願者服務小組等,以及旅客廣泛認可的以勞模和先進個人命名的運輸服務品牌、服務載體,要優先推薦。
    二是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名額分配要向基層、一線傾斜,原則上受表揚的基層單位和一線服務人員、管理人員、交通民警等幹部職工不低於總名額的60%,同時要統籌考慮部門間的名額比例。
    三是各省級部門要按照已分配名額,認真做好本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推薦審核工作,並在推薦審核表“省級推薦單位意見”欄中填寫意見並加蓋公章。
    四是被推薦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必須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方可推薦。
    五是各省級公安、安全監管、工會、共青團部門要將本系統推薦審核表匯總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于春運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統一報送至交通運輸部。
    各省份報送的材料應包括推薦審核表和先進事跡。全國春運“情滿旅途”活動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名額分配表見附件1,全國春運“情滿旅途”活動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推薦審核表分別見附件2、附件3。
    三、聯繫方式
    電話:010-65293262,傳真: 010-65293269
    郵箱:wmfw@mot.gov.cn
    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1號交通運輸部運輸司
    郵編:100736

    附件:1.全國春運“情滿旅途”活動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名額分配表
         2.全國春運“情滿旅途”活動先進集體推薦審核表
         3.全國春運“情滿旅途”活動先進個人推薦審核表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         
共青團中央辦公廳           
2015年3月18日            

 
  1. 附件1:全國春運“情滿旅途”活動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名額分配表.doc

  2. 附件2:全國春運“情滿旅途”活動先進集體推薦審核表.doc

  3. 附件3:全國春運“情滿旅途”活動先進個人推薦審核表.doc
  1. 附件1:全國春運“情滿旅途”活動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名額分配表.doc
  2. 附件2:全國春運“情滿旅途”活動先進集體推薦審核表.doc
  3. 附件3:全國春運“情滿旅途”活動先進個人推薦審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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