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提出的關於取消普通小型貨車運輸行政許可促進物流業發展的建議收悉。經商公安部,現答覆如下:
你們在深入分析新形勢下道路貨物運輸行業發展及監管現狀的基礎上,提出了取消小型貨車普通貨物運輸行政許可的建議,對於改進道路貨物運輸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道路貨運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性産業,肩負著支撐經濟發展、服務百姓民生的重要使命。近年來,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簡政放權的要求,更好地促進道路貨運業健康發展,我部積極研究推進道路貨運業行政審批制度及監管模式改革探索工作。一是到部分省份進行了專題調研,並對美國、歐洲和澳大利亞等國家和地區對在用道路貨運車輛採取的安全規制措施進行了研究梳理,在此基礎上提出了道路貨運作政審批制度和貨車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思路和措施。二是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以下簡稱《道條》)修訂工作列入《交通運輸部2016年立法計劃》,組織起草了《道條(徵求意見稿)》,並於6月6日公開徵求意見。在《道條(徵求意見稿)》中提出,“使用低速貨車和總品質為4500kg以下的載貨汽車從事普通貨運經營的,不需要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
下一步,我部將結合您的意見和《道條》徵求意見情況,會同公安部進一步研究論證取消低速貨車和輕型貨車普通貨運經營許可的可行性,積極推動《道條》修訂出臺,更好地促進道路貨運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