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明確網路預約出租汽車服務許可證件式樣的通知

文號:交辦運〔2016〕136號

文號

交辦運〔2016〕136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9/2016-01071

公開日期

2016年11月07日

主題詞

網路預約出租汽車;服務許可證件;式樣

機構分類

運輸服務司

主題分類

其他

行業分類

出租汽車與汽車租賃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文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按照《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 工業和資訊化部 公安部 商務部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 國家網信辦令 2016年第60號)、《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 2016年第63號)有關規定,現將《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許可證》《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證件式樣等有關內容明確如下:
  一、《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分正本、副本,式樣見附件1,證件尺寸、圖案、格式、文字、製作要求比照《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要求。其中,“業戶名稱”欄填寫應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的名稱相同,屬於分支機構的在企業法人名稱後加括弧,括弧內填寫營業執照上的分支機構名稱;“經營範圍”欄填寫“網路預約出租汽車客運”;“地址”欄填寫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地址,屬於分支機構的在企業法人地址後加括弧,括弧內填寫營業執照上的分支機構地址。
  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分主證、副證,式樣見附件2,證件尺寸、圖案、格式、文字、製作要求比照《道路運輸證》要求。其中,“車輛所有人”欄填寫應與《機動車登記證書》所註明的車輛所有人一致;“地址”欄填寫企業經營場所地址或個人居住地全稱;“經營範圍”欄填寫“網路預約出租汽車客運”。
  三、《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式樣見附件3,證件尺寸、圖案、格式、文字、製作要求比照《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其中,“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記錄”欄填寫相應網約車平臺公司,對於接入多家平臺公司提供服務的,須分別註明,並由網約車平臺公司蓋章確認。《巡遊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式樣在《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式樣基礎上,將封面頁“網路預約出租汽車”改為“巡遊出租汽車”,將第3-5頁“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記錄”改為“註冊記錄”“報備日期”改為“註冊有效期”。
  四、未盡事宜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強化服務意識,優化內部流程,嚴格按照本通知確定的證件式樣和填寫要求,確保網約車經營服務許可證件發放有關工作依法有序、規範推進。
  附件:1.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式樣
        2.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式樣
        3.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式樣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6年10月21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道路運輸管理局(處)
  1. 附件1: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式樣.docx

  2. 附件2: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式樣.docx

  3. 附件3: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式樣.docx
  1. 附件1: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式樣.docx
  2. 附件2: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式樣.docx
  3. 附件3: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式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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