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軍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國家促進“共用單車”經營模式的健康發展的提案收悉。我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進行了認真研究,現答覆如下:
您在提案中充分肯定了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俗稱“共用單車”)帶來的積極作用,深刻分析了當前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突出問題,提出的加快制定管理辦法、加強金融監管、強化政策研究等建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我們對此高度重視,並將認真加以研究和吸收借鑒。
近年來,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快速發展。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7年5月,全國共有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30多家,累計投放車輛超過1000萬輛,註冊用戶超過1億人次,累計服務人數超過10億人次。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服務極大地方便了公眾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在有效解決城市交通出行“最後一公里”問題、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同時也存在車輛亂停亂放、車輛運營維護不到位、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用戶資金和資訊安全風險等問題。
針對這些新情況和新問題,各有關城市人民政府積極主動作為,因地制宜作出了有益的探索。深圳、成都等城市出臺了鼓勵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政策意見,北京、天津、上海、南京和杭州等城市發佈了徵求意見稿。我部會同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質檢總局、國家旅遊局等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對各地已出臺的政策或者發佈的徵求意見稿進行了全面梳理,對36個中心城市開展了專題調研,組織開展了網路問卷調查,並聯合召開了地方主管部門、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企業、專家學者和用戶等不同層面的座談會,通過多種方式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在此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研究起草了《關於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並於5月22日起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工作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積極參與,為研究完善政策文件奠定了基礎。目前,我們正在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吸納各方面意見。
《指導意見》研究起草過程中,我們按照“鼓勵創新、支援發展、因勢利導、因地制宜”的總體思路,堅持“服務為本、改革創新、規範有序、屬地管理、多方共治”的發展原則,科學確定發展定位,統籌發展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是分時租賃營運非機動車,是城市綠色交通系統的組成部分,是方便公眾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的重要方式。應當堅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統籌發展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建立完善多層次、多樣化的城市出行服務系統,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要。考慮行業發展實際,可先期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意見,明確行業發展的基本制度設計。在此基礎上,由各城市人民政府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探索符合本地實際的發展模式。
針對用戶押金、預付款等資金安全風險問題,《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首先提出鼓勵採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從源頭上解決押金安全問題。企業對用戶收取押金、預付資金的,應嚴格區分企業自有資金和用戶押金、預付資金,開立用戶押金、預付資金專用賬戶,實施專款專用,接受第三方監管,防控用戶資金風險。企業應建立完善用戶押金退還制度,積極推行“即租即押、即還即退”等模式。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實施收購、兼併、重組或者退出市場經營的,必須制定合理方案,確保用戶合法權益和資金安全。
下一步,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化研究,結合您的建議和向社會徵求意見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關於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爭取早日出臺。同時,加強部門聯動,指導地方相關部門抓好政策落實,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促進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健康有序發展。
感謝您對城市交通事業的關心和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