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子程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請求交通運輸部推動建立網約車分類管理制度,促進共用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建議收悉。現答覆如下:
您通過深入調研,認真分析了網約車管理政策在落地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了針對性建議,具有很強的參考價值。
近年來,隨著“網際網路+”與運輸服務深度融合,網約車等交通運輸新業態相繼出現,較好地滿足了乘客高品質、多樣化出行需求,改善了乘客出行體驗,在吸納社會轉崗及新增靈活就業等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但也暴露出平臺公司主體責任落實難、乘客安全和合法權益缺乏保障等問題。
為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穩定發展,我部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採取一系列舉措,指導各地持續推進出租汽車改革,規範網約車發展,目前已取得了階段成效。主要包括:一是網約車合規化進程不斷加快。指導各地管理部門強化服務意識,簡化審批程式,為符合條件的車輛和人員辦理許可提供便利,督促平臺公司儘快清退不合規的車輛和人員。截至目前,全國有254個城市已發佈實施細則,120余家網約車平臺公司獲得經營許可,各地共發放網約車駕駛員證超過118萬本、車輛運輸證超過63萬本。二是協同監管能力不斷提高。2018年7月,經國務院同意,我部會同中央網信辦、公安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多個部門建立了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發揮各部門職能優勢,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改革配套政策措施不斷完善。我部會同中央網信辦、公安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等部門深入調研,制定出臺出租汽車駕駛員背景核查與監管、加強網約車行業事中事後聯合監管、加強網約車安全管理等7個配套政策文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推進行業深化改革健康發展。四是事中事後監管方式不斷創新。考慮到網約車平臺“一點接入、全網服務”的特點,為給新業態發展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我部組織建設了全國網約車監管資訊交互平臺,實現各網約車平臺與行業管理部門間數據共用交互,滿足各地基本的監管需要。五是安全監督水準不斷提高。中央網信辦開展移動應用程式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保護專項治理,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推動建立個人資訊保護長效治理機制。市場監管總局積極暢通價格舉報途經,及時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危害市場公平競爭的價格違法行為。
同時,針對您關心的建立網約車分類管理制度問題,我們也進行認真研究。網約車提供的是公共客運服務,涉及社會和人身安全,本質上屬於出租汽車服務的一種形式。正如您在建議中指出的,無論是專職網約車車輛和駕駛員,還是兼職網約車車輛和駕駛員,只有在保證安全的底線基礎上,才能從事網約車服務。為加快推進網約車合規化進程,我部將積極會同相關部門,通過研究創新網約車車輛保險産品、督促平臺公司承擔部分合規化成本,來減輕從業人員經營壓力。此外,若駕駛員願意在工作之餘從事出行服務,我們也鼓勵其從事私人小客車合乘等,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減少高峰時段個性出行頻次高的問題。
下一步,我部將結合您提出的建議,對網約車等交通運輸新業態發展繼續按照“乘客為本、鼓勵創新、趨利避害、規範發展、包容審慎”的發展原則,會同相關部門不斷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創新監管模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指導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加強對改革政策落地實施情況的持續跟蹤,適時對政策實施情況進行評估,不斷提升治理能力和水準,推動網約車等交通運輸新業態高品質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交通運輸部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