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建國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規範城市電動自行車管理的建議收悉。現答覆如下:
您在建議中指出,當前我國公共交通建設和設施底子薄、基礎差,公共交通的“短板”和發展滯後現象突出,致使電動自行車成為中低收入群體出行的一種重要私人交通工,非常中肯,我部將認真研究解決。
近年來,我部深入貫徹落實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採取了一系列舉措,大力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推動各地持續改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條件,全面提升服務水準。重點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強頂層設計,健全法規體系。研究起草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對城市公共交通規劃編制、設施建設、運營服務、安全監管等關鍵制度作出規定。目前司法部已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我部正在配合司法部積極推進相關工作,爭取儘快出臺。出臺實施了《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5號)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8號),對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經營、城市軌道交通服務提出了明確要求。
二是加強規劃引領,明晰目標任務。編制出臺了《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發展綱要》,提出了“十三五”期間我國城市公共交通發展的思路、發展目標、具體任務和保障措施。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聯合印發了《綠色出行行動計劃(2019—2022年)》(交運發〔2019〕70號),在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務品質等方面提出了明確目標和細化任務。
三是加強示範創建,發揮帶動作用。先後在全國87個城市開展公交都市示範工程創建工作,充分發揮城市人民政府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主體作用,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引領城市發展的規劃模式,全面落實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各地在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城市網路化公共交通供給能力全面升級,立體化公共交通出行結構加速優化,多元化公共交通服務模式競相迸發,品質化公共交通服務體系加快形成,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的吸引力不斷提升。目前,已經有北京、天津等14個城市通過驗收,被授予“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稱號。
四是加強政策配套,完善支援舉措。制定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指導意見》配套實施意見。推動有關部門出臺了城市公共交通場站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支援政策,在修訂後的《車輛購置稅法》中作出明確規定,城市公共交通企業購置公共交通車輛免征車購稅,減輕企業運營成本壓力。安排專項資金支援創建城市開展城市公共交通智慧化應用示範工程建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智慧化發展水準。
五是堅守安全底線,明確發展導向。2017年8月,會同相關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17〕109號),從堅守安全發展底線的角度出發,立足保障交通安全和降低火災風險,提出不鼓勵發展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
正如您所言,部分城市因公共交通發展滯後,致使電動自行車成為中低收入群體出行的一種重要私人交通工具。下一步,我們緊緊圍繞深入落實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會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與城市人民政府共同努力,推進建立更加安全、更加便捷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統,持續增進人民群眾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的獲得感和滿意度,全面改善城市交通環境。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交通運輸部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