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錦繡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改革網約車監管模式有序推進分類管理的建議收悉。現答覆如下:
您在深入分析網約車發展面臨主要問題的基礎上,提出創新網約車監管模式、推進網約車合規化進程等建議,對提升網約車治理能力、更好滿足群眾出行需要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部高度重視網約車發展工作,會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採取一系列舉措,指導各地推進網約車規範發展,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一是強化頂層設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 工業和資訊化部 公安部 商務部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 國家網信辦令2016年第60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兩個文件構建了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頂層設計,規定了網約車規範發展的安全和服務底線要求,實現了網約車發展有法可依。二是建立協同監管機制。2018年7月,經國務院同意,我部會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資訊化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多個部門正式建立了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在國家層面形成了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治理的長效機制,有效提升了新業態治理能力。三是完善改革配套舉措。我部會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資訊化部等部門深入調研,制定出臺出租汽車駕駛員背景核查與監管、加強網約車行業事中事後聯合監管、加強網約車安全管理等7個配套政策文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推進行業深化改革健康發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城市人民政府陸續出臺了落地實施細則。四是開展安全專項檢查。針對連續發生的“5.5鄭州”和“8.24樂清”兩起順風車惡性案件,2018年9月5日至15日,我部會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資訊化部、市場監管總局等10部門組成的聯合檢查組進駐滴滴出行等8家網約車、順風車平臺公司開展進駐式安全專項檢查,對平臺公司存在的重大安全生産隱患、影響公共安全和乘客人身安全的問題進行系統排查,督促指導平臺公司認真整改,消除安全隱患,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保障公眾出行安全。五是加快網約車合規化進程。指導各地管理部門強化服務意識,簡化審批程式,儘快為符合條件的車輛和人員辦理許可,督促平臺公司儘快清退不合規的車輛和人員。目前,全國已有254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發佈實施細則,120余家網約車平臺公司獲得經營許可,各地共發放網約車駕駛員證超過118萬本、車輛運輸證超過63萬本。六是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市場監管總局積極暢通價格舉報途經,及時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危害市場公平競爭的價格違法行為。七是加強網路安全和個人資訊保護。工業和資訊化部按照電信業務管理的相關規定,加強平臺的網路安全與個人資訊保護監管,對認定違法違規的網站和移動應用程式依法予以處置。
針對您建議中提出的幾個問題,我們進行了認真研究,需要我們進一步創新網約車監管方式,嚴守安全底線,更好推動網約車健康發展。
關於分類管理模式以及推進合規化的問題。網約車提供的是公共客運服務,涉及社會和人身安全,本質上屬於出租汽車服務的一種形式,不僅需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更需要有前置審核準入機制,最大程度從源頭減少、防範危害公眾安全事件的發生。無論是對專職網約車車輛和駕駛員,還是對兼職網約車車輛和駕駛員,在安全保障方面的底線要求應當是一致的。我部將積極會同相關部門,通過研究創新網約車保險政策、規範靈活就業人員勞動用工政策和工傷保險制度等方式,降低網約車合規成本,提升司機合規意願。
關於緩解出行高峰時段運力不足的問題。與集約化的公交出行方式相比,包括網約車在內的出租汽車提供的是非集約的個性化運輸服務。《指導意見》也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優化城市交通結構。此外,為方便人民群眾出行,緩解交通擁堵和減少空氣污染,《指導意見》提出城市人民政府應鼓勵並規範私人小客車合乘發展,制定相應規定,明確合乘服務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資訊服務平臺等三方的權利和義務。若駕駛員願意在工作之餘從事出行服務,也可以從事順風車、拼車等,分攤部分出行成本,緩解高峰時段運力不足問題。
關於降低駕駛員和車輛門檻的問題。《指導意見》和《暫行辦法》都明確,城市人民政府作為出租汽車管理的責任主體,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駕駛員和車輛準入條件提出細化要求。在正式發佈實施細則的城市中,除個別特大城市考慮到人口疏解、社會治安管控和運營安全等因素外,絕大部分城市對車輛標準、駕駛員條件的要求是適度的,總體符合國家改革文件要求。為進一步規範網約車行業健康發展,加快推進合規化進程,2018年我部印發了《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交辦運〔2018〕163號),要求各地加強對改革政策落地實施情況的持續跟蹤,適時進行評估,必要時進行調整優化,合理設定車輛標準,既要滿足高品質、差異化出行需要,又充分考慮當地實際,防止片面追求高檔化。
下一步,我部將結合您提出的建議,充分發揮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機製作用,會同相關部門不斷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創新監管模式,指導各地加強對改革政策落地實施情況的持續跟蹤,適時對政策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加快推進網約車合規化進程,營造持續健康發展的政策環境,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新期待新需求。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事業的關心與支援。
交通運輸部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