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曉明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普遍實行兒童身高、年齡“雙軌制”票務優惠的提案收悉。我部進行了認真研究,現答覆如下:
您在提案中分析了調整兒童票務優待標準的現實需求,提出了普遍實行兒童身高、年齡“雙軌制”票務優惠,推廣實名售票,並逐步實行兒童優待的年齡標準等建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我們將認真研究借鑒。
我部一直高度重視兒童權益保障工作,在道路、水路客運領域已經建立了兼顧年齡和身高標準的票價優待機制,充分保障兒童優惠乘車權益。在《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意見》(交運規〔2019〕17號)的基礎上,今年我部印發了《交通運輸部關於做好<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實施有關工作的通知》(交水規〔2020〕6號)。在道路水路客運領域均已明確對符合條件的兒童提供免費乘車或者客票半價優待(9座及以下客車除外)。其中,免票兒童的範圍為6周歲(含)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以下;客票半價優待兒童的範圍為6~14周歲或者身高1.2~1.5米。滿足年齡或身高二者之一的均可享受相關優待,為未成年人提供了更大範圍優待。此外,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關於長途客運等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的有關要求,我部制定並實施了道路水路客運實名制管理的政策,兒童可憑有效身份證件按照年齡標準享受票價優待。
下一步,我部將繼續指導各地交通運輸部門督促指導道路水路客運經營者認真落實兒童出行優待政策,切實保護兒童出行優待權益。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事業發展的關心和支援。
聯繫部門及電話: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 010-65293431。
交通運輸部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