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道路客運電子客票推廣普及有關工作的通知

文號:交辦運函〔2022〕546號

文號

交辦運函〔2022〕546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9/2022-00046

公開日期

2022年04月08日

主題詞

道路客運;電子客票;推廣普及

機構分類

運輸服務司

主題分類

政策性文件

行業分類

道路旅客運輸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十四五”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2021〕27號)有關“提高道路客運聯網售票水準,普及電子客票”的部署要求,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就做好道路客運電子客票推廣普及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晰工作總體要求

道路客運電子客票是更好服務廣大旅客便捷出行的重要依託,是有效落實道路客運實名制管理制度、加強市場運作監測分析的基礎支撐,是加快推動道路客運轉型升級、助力旅客聯程運輸發展的有效路徑。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深刻認識做好道路客運電子客票推廣普及工作的重要現實意義,將其納入本地區交通運輸重點工作任務臺賬,按照因地制宜、穩妥有序、提質擴面的基本原則,進一步明確任務目標,把握時間節點,實化工作舉措,全力推進二級及以上汽車客運站及定制客運線路電子客票服務全覆蓋。

二、穩步擴大覆蓋範圍

北京、天津、河北等20個已經開展道路客運電子客票試點推廣工作的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進一步總結試點經驗做法,強化跟蹤指導,加強技術支撐,確保本省份道路客運電子客票服務持續穩定運作。山西、內蒙古、黑龍江、上海、湖北、安徽、廣西、西藏、陜西、甘肅、青海等11個省份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道路客運電子客票系統技術規範》(JT/T 1306—2020)要求,科學制定道路客運電子客票推廣普及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各有關汽車客運站和技術支援單位全力推進轄區內道路客運電子客票普及應用,確保2022年11月底前實現轄區內二級及以上汽車客運站和定制客運線路道路客運電子客票服務全覆蓋。鼓勵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積極引導具備條件的三級及以上汽車客運站開展道路客運電子客票服務。

三、鞏固拓展服務成效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道路客運電子客票系統運營單位加強運作監測,會同客運站經營者做好重點時段、客流高峰時段系統運作保障,嚴防道路客運電子客票服務聯而不通、通返不通。要指導汽車客運站進一步完善道路客運電子客票智慧化售檢票設施設備,普及並規範線上退票服務,積極推廣全程無紙化乘車、實時線上退改簽等服務。要指導汽車客運站和定制客運經營者通過海報、視頻等方式加強電子客票購票乘車流程指引,為不熟悉電子客票操作流程的旅客提供幫助,切實提升旅客出行服務滿意度、獲得感。

四、加強資訊安全管理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道路客運電子客票系統運營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要求,規範電子客票相關資訊的採集、傳輸、存儲、應用流程,強化道路客運電子客票服務網路安全、數據安全和個人資訊保護,確保系統安全平穩運作,嚴防旅客個人資訊等重要數據洩露。要加強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對發現的問題督促系統運營單位立行立改,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堅決築牢資訊安全屏障。

五、探索推進數據互聯互通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稅務部門支援,指導道路客運電子客票系統運營單位積極推廣道路客運電子發票應用。要積極推進道路客運電子客票服務與旅遊等領域資訊服務的對接,深入推進道路客運與旅遊融合發展。要探索建立道路客運電子客票與其他運輸方式電子客票資訊的共用機制,有序推動道路客運與其他運輸方式電子客票數據互聯互通,為旅客聯程運輸提供基礎支撐。

六、做好進展情況報送工作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道路客運電子客票服務運作監測,動態掌握轄區內二級及以上汽車客運站和定制客運線路道路客運電子客票服務覆蓋情況、智慧化售檢票服務供給情況、電子客票生成數量與使用佔比情況,定期將本省份道路客運電子客票服務應用情況表報部。部將適時調度道路客運電子客票普及應用工作,宣傳推廣典型經驗做法。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2年4月6日

抄送:部水運局、科技司,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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