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深入貫徹實施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推動城市公共交通高品質發展,支撐加快建設交通強國和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根據《“十四五”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工程管理辦法》等有關部署和規定要求,經有關城市人民政府申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核推薦、部組織專家綜合評價及社會公示,部原則同意河北省唐山市等30個城市作為“十四五”期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工程創建城市,現予以公佈。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抓緊批復創建實施方案。各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部反饋的專家綜合評價意見,于2023年2月底前審核批復本轄區內各相關城市的創建實施方案,明確相關要求,並將批復後的創建實施方案一併報送我部。
二、認真落實各項支援政策。各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創建城市的支援。要督促各創建城市在資金、用地、項目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統籌推進城市公共交通發展。要指導各創建城市認真履行申報承諾,落實主體責任,將國家公交都市創建任務納入政府工作報告,加強組織領導、突出創建主題、加大政府投入、完善保障措施、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國家公交都市創建取得預期目標。
三、加強創建工作跟蹤指導。各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國家公交都市創建工作的監督指導,督促創建城市建立由城市人民政府相關負責同志&&、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創建工作機制,壓緊壓實創建城市主體責任。要督促創建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工作臺賬,細化工作目標,強化部門協作,紮實推進創建工作。要及時掌握創建工作動態,督促指導轄區內創建城市按照《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工程管理辦法》有關要求,每年總結國家公交都市創建情況,形成年度報告,經審核後報部。對創建工作進度滯後、與評價指標目標值差距較大的創建城市,要督促其認真分析問題根源,並採取有力措施,確保按期完成各項創建任務。要督促創建城市,按有關要求定期填報國家公交都市創建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運作數據。
四、加強宣傳交流和經驗推廣。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及時總結國家公交都市創建工作,發掘工作亮點,提煉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做法,重大工作進展和成效及時上報。要加大對國家公交都市創建工作的宣傳力度,積極營造良好社會氛圍。部將適時總結推廣各地創建工作的典型做法,為創建工作提供經驗借鑒。
國家公交都市創建期原則上為三年。創建工作結束後,部將組織開展驗收工作,對驗收合格的創建城市授予“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稱號。創建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向部運輸服務司反饋。
聯繫電話:010-65292794、65293703(傳真)。
交通運輸部
2023年1月18日
附件
“十四五”期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工程
創建城市名單
(按行政序列排序)
河北省
唐山市、滄州市、邢臺市
山西省
陽泉市
遼寧省
錦州市
吉林省
白城市
江蘇省
無錫市、徐州市、鹽城市
浙江省
紹興市、台州市、義烏市
江西省
九江市、宜春市
山東省
濟寧市、日照市
河南省
鶴壁市、濮陽市、漯河市
湖北省
十堰市、荊州市、咸寧市
湖南省
岳陽市、永州市
貴州省
都勻市
雲南省
麗江市
甘肅省
酒泉市
寧夏回族自治區
吳忠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博樂市、庫爾勒市
抄送:“十四五”期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工程創建城市人民政府,部規劃研究院、科學研究院、公路科學研究院,部辦公廳、政策研究室、人事教育司,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