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創建2020-2021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和復核2018-2019年度先進集體的通知》(交辦政研函〔2022〕730號)精神和要求,經各推薦單位逐級推薦和評選,並經部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形成《2020-2021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候選單位名單》,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
公示期內,如對公示的擬推薦對象有不同意見,可以電話、傳真等形式向我室新聞宣傳處反映情況,反映情況需客觀真實。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應署實名並提供有效聯繫方式。
聯繫人:新聞宣傳處 孫丹妮,電話:010-65293243。
附件:2020-2021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候選單位名單
交通運輸部政策研究室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