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獎勵2021年度貢獻突出社會搜救力量的通知》(交辦搜救函〔2022〕1328號)要求,2021年度海上搜救獎勵資金已開始發放。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獎勵資金由各省級海上搜救機構和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代發,目前已下撥到各單位財務賬戶。請各單位切實履行資金髮放監管責任,嚴格按照專款專用、公開透明原則,確保獎勵資金儘快發放到位。獎勵資金髮放情況應于發放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報中國海上搜救中心備案,相關材料(可附發放憑證複印件)請於2022年10月31日前寄送至我中心。
二、為進一步增強社會力量的榮譽感和參與海上搜救行動的積極性,中國海上搜救中心擬向此次獲獎的社會力量給予精神獎勵。獎牌將寄送至各單位,請各單位認真組織,確保發放到位。獎牌寄送過程中如有損壞,可與我中心聯繫調換。
三、為切實提高獎勵資金使用效益,獲獎的社會力量可填寫滿意度問卷,反饋有關工作意見。請各單位通知本轄區獲獎的社會力量,並協助收集1-2份滿意度問卷,與資金髮放情況一併反饋中國海上搜救中心。
本通知及資金髮放明細可在交通運輸部網站中國海上搜救中心子站“通知公告”專欄下載。
聯繫人:屈珊珊
聯繫電話:010—65292240
聯繫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1號
電子郵箱:quss@mot.gov.cn
中國海上搜救中心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