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稱: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學校合格審定規則 | ||
| 文 號: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38號 | 發佈機關:交通運輸部 | |
| 發佈日期:2018.11.16 | 實施日期:2019.01.01 | |
| 時 效 性:失效 | ||
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學校合格審定規則
【字號 大 中 小】 【導出PDF】 【線上列印】
《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學校合格審定規則〉的決定》已于2018年11月9日經第18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長 李小鵬
2018年11月16日
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學校合格審定規則》的決定
交通運輸部決定對《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學校合格審定規則》(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86號)作如下修改:
一、將附件A中的“1.適用範圍”相應內容修改為:
“1.適用範圍
“本附件針對下列等級,規定了本規則要求的私用駕駛員執照課程的最低課目標準:
“(a)單發飛機。除航線運輸駕駛員(飛機)整體課程的私用駕駛員執照訓練階段外,使用CCAR61部規定的初級飛機實施訓練等同於單發飛機。
“(b)多發飛機。
“(c)直升機。”
二、將條文中所有“中國民用航空規章”統一改為“涉及民航管理的規章”。
本決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學校合格審定規則》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佈。
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學校合格審定規則》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38號).pdf
相關規章解讀:
關於《民用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等十一部規章修訂的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