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産舉報須知
一、
本信箱用於舉報交通運輸安全生産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包括公路運營、道路運輸、城市公共交通、港口和水路運輸、水路運輸、公路水運工程建設等領域的安全生産問題。
二、
對存在以下情形的舉報事項將不予受理:
(一)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等途徑解決的;
(二)不屬於交通運輸部門職責範圍的;
(三)事實不清、情況不明、無實質性舉報內容的。
(一)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等途徑解決的;
(二)不屬於交通運輸部門職責範圍的;
(三)事實不清、情況不明、無實質性舉報內容的。
三、
舉報人應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故意捏造事實、歪曲事實或者誣告、陷害他人。
四、
提倡實名舉報,實名舉報人請提供真實姓名和有效聯繫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