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河600總噸以下普通貨船是否需要辦理船舶營運證

  問:內河航行的600總噸以下普通貨船是否需要辦理船舶營運證,如果需要辦理,需要提供什麼申請材料?
  答:從事經營性運輸活動的船舶應按照《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要求辦理船舶營業運輸證,與船舶噸位無關。申請人應按照《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關於實施國內水路運輸及輔助業管理規定有關事項的通知》(交水發[2014〕141號)提供申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