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服務能力將“三年倍增”

近日,交通運輸部印發《關於推動實現高速公路服務區(含停車區)充電設施服務能力“三年倍增”(2025—2027年)的通知》(簡稱《通知》),明確了各省建設任務,要求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任務分工制定實施方案,細化任務措施,確保如期完成建設任務。

《通知》強調,要加強大功率充電設施建設,積極推動高速公路服務區超充、大功率充電設施提升。新建的充電設施應全面採用60千瓦及以上快充設備,其中大功率充電設施佔比不少於25%,更新改造的充電設施原則上均應採用大功率充電設施。推動國家高速公路網“71118”主通道、主要貨運通道沿線服務區建設大功率充電設施,加快建設重卡專用大功率充電設施。

《通知》要求,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充電設施管理和電力增容保障,督促指導運營單位做好充電設施維護管理和“e路暢通”服務平臺充電資訊抽查核對工作,強化充電網路規劃與交通設施規劃的銜接,加強與省級能源主管部門、電網企業溝通協調,積極推動解決用電容量問題,降低電力引入成本,縮短電力擴容週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