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管理辦法3月起施行

日前,交通運輸部印發《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管理辦法》(簡稱《辦法》),進一步強化交通運輸行業標準全流程管理,提升標準供給品質和效率,推動行業標準化高品質發展。《辦法》將於3月1日起施行。

作為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管理的基本制度,《辦法》充分借鑒相關行業標準管理工作經驗,與行業已有制度文件相銜接,明確了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的立項、組織編制、審批、發佈及實施監督等方面的要求。《辦法》禁止在行業標準中規定資質資格、認可認證、審批登記、評比達標、監管主體和職責等事項,禁止利用行業標準實施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

為提高交通運輸行業標準制修訂品質和效率,《辦法》明確行業標準計劃項目完成週期一般不超過18個月,標準修訂計劃項目和採用國際標準的計劃項目完成週期一般不超過16個月。

《辦法》鼓勵具備實施條件且經濟、社會及生態效益顯著的科技成果轉化為行業標準,鼓勵將實施效果良好且符合行業標準制定需求和範圍的交通運輸地方標準、團體標準轉化制定為行業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