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交通運輸部獲悉,交通運輸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智慧航運2030行動計劃》(簡稱《行動計劃》),明確“十五五”期間智慧航運發展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旨在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深入實施“人工智慧+”行動的意見》,加快推動人工智慧等前沿技術與航運産業深度融合,培育壯大航運新質生産力。
《行動計劃》的發佈標誌著我國智慧航運發展進入系統化推進的新階段,為破解制約我國智慧航運發展的瓶頸問題提供了系統性解決方案,為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強國、助力中國航運在全球智慧化浪潮中實現由“並跑”向“領跑”跨越,注入強勁動能、提供堅實支撐。
《行動計劃》堅持安全可控、分類施策、注重實效,以科技創新和産業創新為路徑,以場景應用為牽引,明確了兩階段發展目標。到2027年,要實現人工智慧與航運要素深度融合,核心關鍵技術取得突破,建成3個以上智慧航運綜合試點區域、開闢5條以上智慧航運試點航線,打造10個以上可推廣的智慧航運典型場景,運營100艘以上智慧船舶;到2030年,全面掌握核心關鍵技術,形成技術、産業、治理協同發展新模式,智慧航運發展達到國際先進水準。
圍繞上述目標,《行動計劃》從技術裝備攻關、應用試點賦能、基礎設施和監管治理提升四大維度,系統部署了11項重點任務,著力構建覆蓋創新鏈、産業鏈、價值鏈的智慧航運發展體系,推動我國智慧航運邁向系統整合與規模化應用新階段。
在技術裝備攻關方面,圍繞智慧航運共性技術、智慧船舶技術與裝備、港口與航道智慧化技術與裝備、航海保障智慧化技術與裝備四大核心領域,集中力量開展攻關行動。
在應用試點賦能方面,明確成熟技術推廣應用和多要素綜合試點推進兩大核心任務,旨在通過試點示範破解智慧航運産業應用路徑不清晰的難題,在實踐中加速技術與裝備的迭代升級,實現從應用場景到産業生態的整體躍升。
在基礎設施提升方面,聚焦通信導航設施、運營服務設施以及快速測試驗證能力建設三大核心領域,通過加大投入和建設力度,補齊智慧航運發展的基礎設施短板,為技術研發和綜合應用築牢堅實基礎。
在監管治理提升方面,聚焦監管治理體系建設和監管治理能力提升兩大核心任務,通過完善法規標準、創新監管模式,為智慧航運發展提供有力保障,確保其安全可控、高效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