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裝載廣東東莞製造鋰電池産品的集裝箱貨車從東莞出發,約90分鐘後抵達深圳港鹽田港區,被吊裝上“莫滕·馬士基”輪發往海外市場,標誌著莞深鋰電池海運出口“一箱制”模式完成首單運輸,正式進入常態化運作,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便利化再添一項重要制度創新成果。
作為全球重要的鋰電池生産基地,東莞鋰電池産品出口需求旺盛。過去,這裡生産的鋰電池運到鹽田港區後,需要等待海事等口岸單位開箱查驗才能裝船。新模式落地後,東莞企業在備貨階段即可申請海事部門到府查驗,産品查驗合格後即可直達鹽田港區裝船出海,鹽田海事局不再重復開箱查驗,實現“一次查驗、一箱到底”。
東莞、鹽田兩地海事部門聯合海關、商務、政數等部門打通數據介面,法定單證實現跨部門數據共用和線上核驗,企業“一次錄入、多方復用”,無需重復提交紙質材料,全流程辦理效率大幅提升。經測算,通過該模式,單箱可節約物流成本約2萬元,整體物流時間縮短超20%,惠及東莞400多家鋰電池生産企業。
作為全球單體吞吐量最大的集裝箱碼頭之一,去年鹽田港區累計完成集裝箱吞吐量1610.9萬標箱。“‘一箱制’是粵港澳大灣區海事監管與服務保障一體化建設的成功實踐,保障鋰電池産品運輸安全的同時,大幅降低企業物流成本。”鹽田海事局沙頭角海巡執法大隊隊長王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