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從壓實責任、規範收費、平臺建設、優化佈局、科技賦能、資訊公開6個方面,指導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做好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工作,提升高速公路救援服務品質和效能,更好地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暢通。
《通知》明確了救援服務的各方責任,要求壓實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主體職責,由其統籌組織實施救援工作,對各類救援隊伍實行一體化管理、統一調度。針對節假日通行高峰,可依規引入臨時性救援力量,並建立社會化協作隊伍“白名單”制度,強化監督考核。
《通知》要求,各地要推動省級陽光救援服務平臺建設,將各類救援隊伍納入平臺監管,對車輛定位、工單流轉、收費明細等統一調度,實現全流程監控與閉環管理。同時,優化救援力量佈局,重大節假日前制定“一路一策”保障方案,節假日期間動態優化清障佈局,節假日後及時調整救援點位。鼓勵在服務區、重點路段部署移動充電救援車、多功能拖車等設備,為新能源汽車提供快速救援服務。
《通知》鼓勵各地通過數智化賦能陽光救援服務,提升主動發現和精準識別能力,加強救援期間服務品質與收費動態監管。與此同時,加強救援服務資訊公開,落實收費標準、救援點位、服務電話“三公開”,通過“e路暢通”、電子情報板等載體廣泛公示資訊,運用直播、短視頻等方式宣傳車輛救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