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按照《公路水運工程品質檢測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第9號)有關規定,為驗證檢測機構能力,部于2025年12月組織了檢測機構比對試驗,現將比對試驗結果有關情況公佈如下:
一、工作總體情況
本次參加比對試驗的檢測機構(以下簡稱參比機構),為持有公路工程甲級、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專項、水運工程材料甲級、水運工程結構甲級資質證書的檢測機構。本次比對試驗開展了5個檢測項目、7個參數的比對試驗,共計225家公路工程甲級和35家水運工程材料甲級檢測機構參加了鋼筋抗拉強度、屈服強度和最大力總延伸率比對試驗;35家水運工程材料甲級檢測機構參加了石灰有效氧化鈣和氧化鎂含量比對試驗;42家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專項檢測機構參加了交通標誌板的光度性能比對試驗、公路波形梁鋼護欄立柱防腐層品質比對試驗;225家公路工程甲級和58家水運工程結構甲級檢測機構參加了基樁完整性(超聲波法)比對試驗。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區比對試驗,按照部統一安排,組織開展了基樁完整性集中比對試驗,現場見證、監督、確認了屬地參比機構自行開展的發樣比對試驗。
二、評價方法和結果
根據比對試驗工作通知和方案,本次比對試驗採取盲審的形式,按照檢測數據統計分析、文件材料及視頻資料審查進行綜合評價,得出各參比機構比對試驗結果。比對試驗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檔次。
(一)檢測數據統計分析評價
採用《利用實驗室間比對進行能力驗證的統計方法》(GB/T 28043-2019)對參比機構的檢測數據進行統計分析,上述檢測數據均為經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見證下出具的檢測數據。以Z比分數對檢測數據進行評價,│Z│<3.0 為合格(其中2.0<│Z│<3.0需整改)、│Z│≥3.0 為不合格。
(二)文件材料及視頻資料審查評價
根據相關標準規範和作業指導書,組織專家組對參比機構的比對試驗結果報告表、原始記錄、檢測報告、檢測人員和設備資訊表、儀器設備檢定/校準證書、視頻資料等進行審查評價。
(三)參比機構綜合評價結果
根據參比機構的檢測數據統計分析評價結果、文件材料及視頻資料審查評價結果,按照就低原則,即:兩項評價均為合格的,判定為“合格”;兩項評價中有任意一項為不合格的,則判定為“不合格”,綜合評價得出參比機構本次比對試驗結果。具體結果詳見附件。
三、結果處理及有關要求
本次比對試驗結果“合格”但需整改和“不合格”的參比機構,應開展原因自查,在1個月內完成整改。整改情況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查確認,其中“不合格”的參比機構整改情況經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現場核查確認後報部。
部將按照本次比對試驗工作方案,對“不合格”參比機構進行復核比對(復核比對安排另行通知)。部復核比對工作完成前,檢測機構應暫停就有關參比檢測項目參數對外出具檢測報告。經部復核比對,結果“合格”的,對外公佈該檢測機構通過復核比對,具備相應參數檢測能力;結果仍為“不合格”的,認為該檢測機構無法保證出具數據的準確性,按照《公路水運工程品質檢測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暫停其該項資質有效期內就有關參比檢測項目參數對外出具檢測報告。
附件:1.2025年度公路水運工程品質檢測機構鋼筋抗拉強度、屈服強度和最大力總延伸率比對試驗綜合評價結果
2.2025年度公路水運工程品質檢測機構石灰有效氧化鈣和氧化鎂含量比對試驗綜合評價結果
3.2025年度公路水運工程品質檢測機構交通標誌板的光度性能比對試驗綜合評價結果
4.2025年度公路水運工程品質檢測機構公路波形梁鋼護欄立柱防腐層品質比對試驗綜合評價結果
5.2025年度公路水運工程品質檢測機構基樁完整性(超聲波法)比對試驗綜合評價結果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6年5月18日
(此件公開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