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屬有關單位:
現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關於取消收費許可證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36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落實,並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將本系統具體實施收費的單位名單于3月20日前報部(財務審計司)。今後,收費單位如有變動應在7個工作日內報部核備,並將收費單位及變動情況通過各級收費單位網站向社會公佈。
二、各單位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收費臺賬制度,于每年5月15日前將上年度收費情況報告表(見附件)報部。
三、各單位要進一步規範收費管理工作,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隨意擴大收費範圍、變相提高收費標準,規範使用收費票據,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發生。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