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廢止《郵政用品用具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6年第3號)

文號:交通運輸部令2026年第3號

文號

交通運輸部令2026年第3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3/2026-00004

公開日期

2026年02月11日

主題詞

郵政;用品;用具;監督管理

機構分類

法制司

主題分類

部頒規章

公文類型

部令

《交通運輸部關於廢止<郵政用品用具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已于2026年1月30日經第3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部長 劉偉
2026年2月3日


交通運輸部關於廢止《郵政用品用具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

交通運輸部決定廢止《郵政用品用具監督管理辦法》(原資訊産業部令第13號)。

本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相關解讀:《交通運輸部關於廢止〈郵政用品用具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政策解讀

  1. 交通運輸部關於廢止《郵政用品用具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6年第3號).doc

  2. 交通運輸部關於廢止《郵政用品用具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6年第3號).pdf
  1. 交通運輸部關於廢止《郵政用品用具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6年第3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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