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第92屆會議以第MSC.356(92)號決議通過了經修正的《1966年國際載重線公約1988年議定書》(以下稱《1988年載重線議定書》)的修正案。
根據《1988年載重線議定書》第VI(2)(f)(ii)(bb) 條和第VI(2)(g)(ii)條規定,該修正案已于2014年7月1日被視為默認接受,並將於2015年1月1日生效。
我國是《1988年載重線議定書》的締約國,在上述修正案通過後未提出任何反對意見,因此修正案對我國具有約束力。現將修正案的中文本予以公告(可登陸http://www.mot.gov.cn/zizhan/siju/guojisi/tongzhigonggao/下載),請遵照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國際合作司(章)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