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提案426號關於優化高速公路節假日免費通行政策的提案

文號:無

文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7/2016-01200

公開日期

2016年08月05日

主題詞

政協;提案

機構分類

公路局

主題分類

公眾參與

公文類型

其他

  您提出的關於優化高速公路節假日免費通行政策的提案收悉。經商財政部,現答覆如下:
  2012年開始實施的重大節假日小客車免費通行政策,核心目的是緩解特定時段的收費公路收費站口的擁堵。之所以選定為春節、清明節、勞動節、國慶節等四個重大節假日,也主要考慮這四個節假日在公眾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最為突出,公眾出行需求增長明顯,收費站擁堵的問題更為突出。您提出的將免費時間擴大到普通節假日的建議以及不再特別固定免費時段,給予單車免費總時長,年度內不限時間在收費公路自由使用的建議,有違節假日小客車免費政策制定的初衷,在實際工作中操作執行難度很大。收費公路投資經營企業是依法投資、自負盈虧的主體,如果不適當的擴大免費時間和範圍,將加大收費公路投資經營企業的償還貸款的壓力,也不利於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公路基礎設施建設。
  對您提出的對收費年限到期的高速公路實行常年免費通行,將相關管理費用加入油費的建議,我們進行了研究,有兩點考慮:一是國家財政性資金是否能夠兜底償還收費公路政府性債務餘額以及保證高速公路運營和養護管理與服務支出需要;二是將相關養護管理費用加入油費構成,勢必會提高公共稅賦,加重不走或少走高速公路用戶稅負,難以取得社會共識。
  《公路法》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只有政府通過貸款、有償集資修建的公路和企業投資建設或依法受讓收費權的公路可以收費,收取的車輛通行費主要用於償還債務本息和支付必要的養護管理費用。總的看,收費公路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改變了過去單純依靠政府財政建設發展公路的局面,為解決早期公路基礎設施嚴重不足的“瓶頸制約”,實現公路事業的跨越式發展,支撐國民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現行收費公路政策已經無法滿足高速公路網路化運營管理、深化預算制度改革和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要求,確有必要調整和完善。目前,我們正在按照“統籌發展以普通公路為主的非收費公路體系和以高速公路為主的低收費、高效率的收費公路體系”的基本思路和“用路者付費、政府性債務風險可控、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加強政府監管”的原則,努力構建“以非收費公路為主、收費公路為輔的兩個公路體系”,兼顧公平與效率,更好地保障不同用路群體的權益,滿足社會公眾差異化的出行需求。具體思路是:佔公路總里程97%左右的非收費公路是主體,實現全國範圍的通達,由一般公共預算保障其建設、養護、管理及改擴建等資金需求;佔公路總里程3%左右的以高速公路為主的收費公路是補充,採取直接徵收車輛通行費的方式,向公眾提供可自由選擇的高效率、高品質通行服務。按照以上思路,在廣泛徵求社會意見的基礎上,我部組織對《收費公路管理條例》進行了修訂,修訂送審稿已上報國務院法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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