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公路是保障農民群眾生産生活的基本條件,是農業和農村發展的先導性、基礎性設施。截至2016年底,全國農村公路通車總里程達到396萬公里,鄉鎮和建制村通公路率分別達到99.99%和99.94%,通硬化路率分別達到99.00%和96.69%,通客車率分別達到99.02%和95.37%,全國農村公路列養率達到97.5%,基本實現了“有路必養”,優、良、中等路率比例達到80.7%。農村公路的快速發展和路網狀況的快速改善,為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提供了基礎保障,為脫貧攻堅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了強有力的交通支撐。
2014年3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對農村公路發展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十多年來農村公路建設取得的成績,要求通過創新體制、完善政策,進一步把農村公路建好、管好、護好、運營好,逐步消除制約農村發展的交通瓶頸,為廣大農民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去年9月,總書記再次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四好農村路”是總結成功經驗提出的,要求我部繼續努力,認真落實,久久為功。
習近平總書記對農村公路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是我們做好農村公路工作的根本遵循。我部深入貫徹落實,積極爭取將多項農村公路政策寫入中央一號文件和國務院相關文件,出臺了部令《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印發了《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的意見》(交公路發〔2015〕73號)、《“四好農村路”督導考評辦法》(交公路發〔2017〕11號)等文件,每年組織召開農村公路電視電話會議或現場會予以部署。楊傳堂書記、李小鵬部長等部領導多次帶隊調研農村公路發展問題。在全國組織開展了“建設品質年”“管理養護年”“四好農村路”等專項活動,廣泛開展示範縣、示範鄉、示範路創建活動,通過以點帶面的方式,全面提升農村公路發展水準。
在取得顯著成就的同時,我們也注意到,在一些地方,確實存在您在提案中指出的重建輕養、建設標準不高、路政管理薄弱、養護資金不足、養護管理機構隊伍不健全等問題。
一、關於將農村公路納入法制化軌道的問題。我部贊同您的建議,並採取多項措施積極推進:一是于2015年出臺了《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這是我部在公路養護領域的第一部規章,旨在推進農村公路可持續發展,將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二是為適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形勢,總結提煉各地實踐經驗,我部正在組織修訂《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擬於年內發佈。三是我部正在會同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啟動《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修訂工作,著力解決制約農村公路發展的資金保障、機制保障、考核保障等突出問題。這些工作,將為《公路法》修訂提供重要的立法實踐。下一步,我部將在此基礎上,適時研究提出《公路法》修改建議,積極推動《公路法》修訂工作,進一步完善有關農村公路管理的政策措施,為促進農村公路科學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撐。
二、關於保障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的問題。隨著我國農村公路網路的不斷完善,養護任務日益艱巨,資金不足的問題越來越突出。據測算,“十三五”期,全國每年養護資金需求約1843億元,實際可能投入約672億元,缺口達64%。為解決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保障問題,我部于2015年頒布《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要求建立健全以公共財政分級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為輔的農村公路發展資金保障機制。今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創新農村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17號),對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籌措進行了部署,下一步我們將指導和督促地方抓好落實工作。同時,為落實今年中央一號文件要求,我部目前正會同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研究修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國辦發〔2005〕49號),我們將認真考慮您的有關建議。
三、關於將農村公路養護經費納入中央轉移支付測算基數等問題。一是中央財政在撥付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時,已將農村公路養護支出考慮在內,地方政府可按規定合理安排用於農村公路養護支出。二是中央財政有關水利專項資金已整合為水利發展資金,農村公路水毀修復不屬於該資金支出範圍。三是考慮到市場調節、稅制穩定、稅收監管等因素,目前,建立成品油稅率動態調節機制尚需進一步研究論證。四是按照國務院清理專項轉移支付工作的有關精神,不宜在國家設立新的專項。藏區等特殊地區地方政府,可以按規定合理安排使用中央對地方均衡性轉移支付資金,用於農村公路養護支出。
四、關於建立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考核機制的問題。我部贊同您的建議。從去年開始,我部組織實施了“四好農村路”督導考評工作,要求各地建立省級補助資金與績效考核、地方配套等掛鉤制度,充分發揮引導和激勵作用。今年,我部出臺《“四好農村路”督導考評辦法》,旨在推進“四好農村路”督導考評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建立部、省、市、縣四級考評體系,要求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四好農村路”工作納入地方政府目標考核體系。截至目前,已有20多個省級政府將農村公路納入政府考核範圍。同時,為充分發揮典型示範引領作用,我部印發了《關於創建“四好農村路”全國示範縣的實施意見》(交辦公路〔2017〕90號),從今年開始,開展“四好農村路”全國示範縣創建活動,擬先期分兩年共創建全國示範縣100個,並給予每縣1000萬元的資金補助,同時要求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同步配套1000萬元,以充分調動地方積極性,切實落實其主體責任。
五、關於追究嚴重違法超限超載行為人刑事責任的問題。我們贊同您的建議。2012年7月,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30號),要求研究推動將超限超載等行為列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為,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我部和公安部認真貫徹落實,組織有關單位,開展了大量的前期研究工作。下一步,我部將結合您的建議,積極配合有關單位,深入開展研究論證,進一步完善相關意見建議,推動相關工作深入開展。
六、關於從源頭狠抓治超管理的問題。我們贊同您的建議。為強化源頭治超,更好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和公路基礎設施安全,去年8月,我部會同公安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貨車非法改裝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部署各地進一步健全貨車非法改裝聯合監管工作機制,強化貨車違法超限超載源頭監管,嚴厲打擊貨車非法生産、改裝、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嚴肅處理違法違規企業,堅決杜絕非法改裝貨車出廠上路;加快完善相關管理制度,推動形成健康合法的貨車生産、銷售和道路運輸新秩序,有效改善道路運輸安全狀況。同時,組織開展了治理貨車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貨車非法生産改裝、車輛運輸車等三個專項行動,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我們將結合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一步研究完善長效治理工作機制,強化對車輛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運輸的長效監管。
七、關於研究制定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技術政策的問題。我部贊同您的建議,目前正在組織有關科研單位,開展農村公路養護技術政策研究工作:一是擬根據農村公路專業化程度低,群眾性養護多,養護工程難以及時開展等實際情況,重點結合美麗鄉村建設和安全環保需求,研究制定《農村公路養護技術規範》,作為農村公路養護的基本技術要求,推進農村公路養護規範化進程。二是結合農村公路養護管理體制改革和財稅體制改革,研究編制適應農村公路養護特點的《農村公路養護定額》,為地方申請養護資金預算提供依據。三是擬結合各地成功經驗,加強對低成本農村公路建設養護技術的指導,大力推動經濟型、實用型、簡便型建養技術的推廣應用,減輕地方財政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