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建明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加強車輛超限超載執法水準的建議收悉。結合公安部的意見,現答覆如下:
貨車超限超載不僅嚴重破壞公路基礎設施,降低公路使用壽命,而且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根據國務院的部署,從2004年6月起,我部聯合公安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等有關部委,組織各地集中開展了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經過各地各部門的共同努力,取得顯著成效,全國幹線公路貨車嚴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得到有效遏止,公路安全保護形勢進一步好轉,為服務經濟社會健康持續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一、關於統一治超執法標準的問題
根據國家強制性標準《汽車、挂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品質限值》(GB1589—2016),2016年我部會同公安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交公路發〔2016〕124號),將GB1589—2016規定的最大允許總品質限值作為全國公路貨車統一的限載標準,徹底解決了超限和超載認定標準不統一、車輛管理和生産標準不統一的問題。但根據我部調查了解,部分地區還存在執行不嚴格、不到位等問題。下一步,我部將督促指導各地加強監督檢查和明察暗訪,嚴肅查處隨意提高或者降低治超執法標準等行為,努力營造公開、透明、可預期的公路貨運市場環境。
二、關於提升科技治超水準的問題
我部贊同您提出的建議。2018年6月,我部印發了《全國治超聯網管理資訊系統省級工程建設指南》(交辦公路〔2018〕77號),督促各地按照“全過程記錄、全業務上線、全路網監控、全鏈條管理、全方位服務”的要求,加快治超系統省級工程建設,構建全國統一規範的資訊化平臺,提升全國治超規範執法、精確查處、精準服務能力和水準。同時,加快推進治超管理資訊系統全國聯網,加快推廣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普通公路治超站電子抓拍和貨運源頭技術監控,積極試點探索非現場執法,通過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快實現由人工執法向科技監管的轉變,切實提升治超執法效率、減少不規範執法行為。您提出的有關建議在現有工作安排中已充分體現。
下一步,我們將督促指導各地深入推進治超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治超執法標準,加強新技術研究應用,不斷提升治超執法科學化、規範化水準,為促進我國經濟高品質發展提供安全高效的公路交通保障。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聯繫單位及電話:交通運輸部公路局,010-65292782。
交通運輸部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