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7709號建議的答覆函

文號:交公路建字〔2021〕127號

文號

交公路建字〔2021〕127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7/2022-00018

公開日期

2021年06月29日

主題詞

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建議答覆函

機構分類

公路局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收費公路

公文類型

其他

秦英林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完善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建議》收悉。經商國家發展改革委,現答覆如下:

我國建立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的主要目的,是提高鮮活農産品的公路運輸效率,減少運輸途中損耗,更好地保障群眾的“菜籃子”供應。目前納入全國統一的《鮮活農産品品種目錄》享受“綠色通道”政策的鮮活農産品包含了新鮮蔬菜、新鮮水果、鮮活水産品、活的畜禽(仔豬、轉地放蜂)、新鮮的肉蛋奶等五個大類、128個具體品種,有效地滿足了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需要,也為促進“三農”發展,服務鄉村振興作出了積極貢獻。

在實施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過程中,原有的《鮮活農産品品種目錄》包含了活的家畜家禽以及新鮮的家畜肉和家禽肉。2018年10月,為應對非洲豬瘟疫情,降低公路運輸環節的疫情傳播風險,鼓勵引導畜禽就地屠宰後以鮮肉形式運輸,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非洲豬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8〕12號),明確規定,運輸生豬等活畜禽的車輛不再享受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為穩定生豬生産,保障豬肉供應和民生需要,根據國務院有關部署,從2019年9月1日起,運輸仔豬及冷鮮豬肉的車輛恢復執行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

對於您提出的“明確初加工的肉類産品(胴體、分割産品、豬副産品)適用於“綠色通道”政策,細化《鮮活農産品品種目錄》中“新鮮的家畜肉”範圍的建議,根據《鮮、凍豬肉及豬副産品》(GT/T 9959.1—2019),新鮮的片豬肉(豬白條)、分割豬瘦肉、分部位分割豬肉均屬於豬肉産品,其新鮮産品適用於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而豬副産品不屬於《鮮活農産品品種目錄》內的品種,其運輸車輛不享受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指導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繼續嚴格執行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確保整車合法裝載運輸新鮮豬肉等鮮活農産品的車輛免費便捷通行,保障好群眾“菜籃子”供應。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關心與支援。

聯繫單位及電話:交通運輸部公路局,010-65292729。

交通運輸部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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