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做好2022年度公路建設市場信用評價工作,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依據和對象
信用評價管理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部有關公路設計、施工、監理信用評價規則(辦法),對公路設計、施工、監理企業以及在2022年度內有從業記錄的監理工程師開展年度信用評價工作。
二、評價時間安排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及時完成省級綜合信用評價,並於2023年4月30日前將由部評價的有關從業企業和人員的省級綜合評價結果和相關數據書面報部,同步將前述資訊上傳至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資訊管理系統(以下簡稱部級系統)。
三、評價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週密部署,強化監督,組織有關單位紮實做好各項工作,確保高品質完成信用評價工作。
(二)嚴格評價標準。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部有關公路設計、施工、監理信用評價規則(辦法)開展信用評價工作;對制定的本行政區域公路施工企業、設計企業信用評價實施細則中,評價標準、評價結果計算公式等有不盡合理的,要及時修訂完善;對公路監理企業及監理工程師的信用評價,要嚴格按照部級系統已設定的評價標準及相關計算公式,開展信用評價工作,確保全國評價標準的統一性。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的人員、合同履約問題,應結合實際,酌情研究對其信用扣分標準。
(三)確保數據品質。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嚴格全流程數據品質管理,確保在部級系統上填報的合同段標價、省級綜合評價得分和等級與報部紙質文件內容一致。同時,要加強人員培訓,做到認真審核,在開展省級綜合信用評價過程中,對參評對象的失信行為要實行臺賬管理,避免出現失信行為認定與實際不符、同一失信行為重復扣分、合同段標價單位數量級輸入錯誤、參評企業名稱不準確等問題。對於參評企業尚未在部級系統註冊賬號或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未更新的,要及時通知企業完成註冊或者資訊更新,避免遺漏。
(四)嚴懲失信行為。有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23家公路建設從業企業弄虛作假失信行為的處理意見》(交辦公路函〔2022〕1773號),對相關企業作出信用扣分處理。對日常業績核查、投訴舉報調查中,發現企業存在申報資質弄虛作假、在部級系統錄入虛假資訊以及串通投標等其他失信行為的,要建立管理臺賬,作出信用扣分處理。
(五)強化資訊公開。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全面梳理2022年度轄區內各類公路建設項目招投標及在建情況,于2023年2月中旬在本部門政府網站公示參與省級綜合評價從業企業和人員名單,于3月20日前完成省級綜合信用評價結果公示,做到“應評盡評”,防止漏評。省級綜合評價結果公示、公告應同步在部級系統上發佈。從業企業公示、公告內容應包括企業名稱、資質等級、評價項目、評價得分和等級;監理工程師公示、公告內容應包括監理工程師姓名、資格證書編號、所屬監理企業、評價項目、失信行為及評價結果。公示資訊和公告資訊應符合有關保密規定。要切實保障從業主體的合法權益,及時調查處理有關申訴、舉報,並按要求將申訴、舉報受理情況統計表(見附件)同步報部。
聯繫人:部公路局建設市場監管處,電話:010-65292766,電子郵箱:glscjgc@mot.gov.cn。
附件:2022年度公路建設市場信用評價申訴、舉報受理情況統計表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3年1月11日
(此件公開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