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發佈《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編制辦法》(JTG 3850—2026),作為公路工程強制性行業標準,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關於發佈公路建設項目工程決算編制辦法的通知》(交公路發﹝2004﹞507號)同時廢止。
《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編制辦法》(JTG 3850—2026)的管理權和解釋權歸交通運輸部,日常管理和解釋工作由主編單位廣東省交通運輸工程造價事務中心負責。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26年5月1日
分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廣東省交通運輸工程造價事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