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同意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靠青田港東吳港區東1東2號泊位的批復

文號:交海批〔2015〕4號

文號

交海批〔2015〕4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6/2015-01239

公開日期

2015年01月12日

主題詞

船舶;莆田港;東吳港

機構分類

海事局

主題分類

辦理情況

行業分類

船舶管理

公文類型

其他

 福建省口岸辦:
   《福建省人民政府口岸工作辦公室關於請求延長國際航行船 舶臨時進靠背田港東吳港區東1、東2號泊位期限的請示》(閩口岸〔2014〕37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經審查,同意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靠背田港東吳港區東1、東2號泊位,期限延長至2015年6月30日。
    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出蕭田港東吳港區東1、東2號泊位期間,應做好對船舶和人員的管理工作,落實軍事保密措施和要求,並按照有關口岸檢查檢驗部門的要求,完善港區通航條件和有關口岸查驗監管設施,提升資訊化水準。請於上述期限結束後 ,將國際航行船舶進出港、運送貨物及經濟效益等情況報交通運輸部海事局。

抄送:何建中副部長;公安部( 2 )、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總參謀部,福建海事局,部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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