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口岸辦:
《福建省人民政府口岸工作辦公室關於請求延長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靠福州港羅源灣港區福建華東船廠有限公司碼頭等碼頭泊位期限的請示》(閩口岸〔2015〕 18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經審查,同意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靠福州港羅源灣港區福建華東船廠有限公司碼頭、獅岐3萬噸級碼頭、碧裏作業區4、5號泊位、可門作業區4、5、10、11號泊位和福建華電可門火電廠碼頭,期限延長至2015年12月31日。
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出福州港羅源灣港區福建華東船廠有限公司碼頭等碼頭泊位期間,應做好對船舶和人員的管理工作,落實軍事保密措施和要求,並按照有關口岸檢查檢驗部門的要求,完善港區通航條件和有關口岸查驗監管設施提高資訊化管理水準。請於上述期限結束後,將國際航行船舶進出港、運送貨物及經濟效益等情況報交通運輸部海事局。
(此件公開發佈)
抄送:何建中副部長;公安部(2)、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總參謀部,福建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