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口岸辦公室:
《海南省口岸辦公室關於懇請批准外籍船舶2022年度臨時進入我省非開放水域裝運魚苗出口的請示》(瓊口岸〔2021〕26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經徵詢國家檢查檢驗機構和軍委聯合參謀部意見,同意外籍船舶臨時進入海南省陵水縣新村、萬寧市大洲島、文昌市龍樓等部分非開放水域,期限自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你辦應加強組織協調,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驗管理機構加強管理,確保臨時進入海南省陵水縣新村、萬寧市大洲島、文昌市龍樓等部分非開放水域的外籍船舶嚴格遵守我國法律法規以及軍方有關規定要求,落實疫情防控責任,提前報告船舶動態,遵守通航管理規定,確保安全。
交通運輸部
2022年1月4日
抄送:海南省口岸辦公室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軍委聯合參謀部,海南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