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於徵集第二批國家標準化試點(智慧交通專項)項目的通知

文號:交辦科技函〔2025〕1286號

文號

交辦科技函〔2025〕1286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1/2025-00029

公開日期

2025年07月11日

主題詞

標準化試點;智慧交通

機構分類

科技司

主題分類

科技與資訊化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市場監管局(廳、委),國家鐵路局綜合司、中國民用航空局綜合司、國家郵政局辦公室,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招商局集團、中國交通建設集團,交通運輸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司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交通運輸標準化“十四五”發展規劃》,促進智慧交通高品質標準供給,充分發揮標準在智慧交通領域的引領作用,按照《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智慧交通專項)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相關要求,交通運輸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決定聯合徵集第二批國家標準化試點(智慧交通專項)項目(以下簡稱試點項目)。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點圍繞智慧物流、智慧出行及相關新型基礎設施等方向,通過試點項目創新智慧交通發展模式,建立健全標準體系、持續推動標準研製、提升標準化基礎能力、強化標準實施應用評價、完善持續改進工作機制、創建智慧交通品牌,實現相關産品、服務和技術等成套標準驗證與先進標準研製、應用、推廣。

二、具有法人資格並具備相應的技術水準和條件,三年內未發生重大品質安全環境事故的企事業單位,可按《方案》要求向單位註冊所在地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送申報材料。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市場監管部門組織審核推薦,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出具書面推薦函報送交通運輸部。中央管理的交通運輸企業、交通運輸部部屬單位直接向交通運輸部提出申請。

三、推薦單位報送的推薦試點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項,應于2025年8月20日前,將書面推薦函(需包括推薦遴選情況及試點項目匯總資訊表)、試點項目申請表和任務書(見附件1和附件2,一式3份且簽字、加蓋公章),報送至交通運輸部。逾期不予受理。

聯繫方式:交通運輸部科技司  付熙,010-65292100;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標準技術管理司  李涵,010-82261655;電子郵箱:fuxi@mot.gov.cn;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裏東街10號院1號樓903室(郵編:100013)。

附件:1.國家標準化試點(智慧交通專項)申請表

2.國家標準化試點(智慧交通專項)任務書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2025年6月30日

(此件公開發佈)

  1. 附件1 國家標準化試點(智慧交通專項)申請表.docx

  2. 附件2 國家標準化試點(智慧交通專項)任務書.docx
  1. 附件1 國家標準化試點(智慧交通專項)申請表.docx
  2. 附件2 國家標準化試點(智慧交通專項)任務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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