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公佈第二批國家標準化試點(智慧交通專項)名單的通知

文號:交辦科技函﹝2026﹞703號

文號

交辦科技函﹝2026﹞703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1/2026-00018

公開日期

2026年04月03日

主題詞

標準化試點;智慧交通專項

機構分類

科技司

主題分類

專項規劃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市場監管局(廳、委),國家鐵路局綜合司、中國民用航空局綜合司、國家郵政局辦公室,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招商局集團、中國交通建設集團,交通運輸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司局:

為充分發揮標準在智慧交通領域的引領作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開展了第二批國家標準化試點(智慧交通專項)(以下簡稱試點),經申報推薦、專家審查和社會公示,確定了25個試點項目(見附件)。現予以公佈,並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項目計劃執行時間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原則上為2年。

二、試點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化試點(智慧交通專項)實施方案要求開展相關工作,加強組織協調、試點建設和經驗總結,推動試點工作取得實效。依據試點內容和預期目標進一步細化試點項目實施方案,並在試點項目下達2個月內,經推薦單位審核後報交通運輸部科技司。

三、推薦單位要依據試點項目實施方案加強指導,督促各項試點內容落到實處,支援試點創建和宣傳工作,傳播標準化理念,推廣標準化經驗。

四、交通運輸領域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要強化協同聯動,精準支撐企業需求,推動試點標準化成果在行業內的推廣應用與落地實施。

五、試點單位應于每年11月底前總結年度執行情況,由推薦單位匯總後報交通運輸部科技司。總結應包括試點實施情況、計劃任務和預期目標的完成情況、配套措施落實情況,以及試點取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等。報送內容應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地反映試點項目整體進展狀況。

六、交通運輸部會同市場監管總局定期對試點項目進行指導,做好階段性核查與統籌把關。部相關業務司局加強業務指導,推動試點項目成果在更多業務場景下推廣應用。

對試點項目實施中出現的有關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向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反饋。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交通運輸部科技司 付熙 010-65292100;市場監管總局標準技術司 李涵 010-82261655。

附件:第二批國家標準化試點(智慧交通專項)名單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6年3月24日

(此件公開發佈)

  1. 附件:第二批國家標準化試點(智慧交通專項)名單.wps
  1. 附件:第二批國家標準化試點(智慧交通專項)名單.wps

相關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