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鹽城港引航站引航資質許可的批復

文號:交水函〔2016〕609年

文號

交水函〔2016〕609年

索引號

000019713O08/2016-00947

公開日期

2016年10月10日

主題詞

鹽城港引航站引航資質許可

機構分類

水運局

主題分類

辦理情況

行業分類

港口管理

公文類型

部函

江蘇省交通運輸廳:

你廳《關於轉報<鹽城市港口管理局關於申請設立鹽城港引航站的請示>的請示交港〔201635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設立鹽城港引航站,從事引航活動。

二、鹽城港大豐引航站變更為鹽城港引航站分站。

、機構類型:事業法人。

、上級主管部門:鹽城市港口管理局

、引航具體範圍:為進出鹽城港及附近水域的船舶提供引航服務。

鹽城港引航站應按照我部《船舶引航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10號)、《關於進一步加強引航安全管理的通知》(交海發〔2005〕559號)以及引航機構相關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引航機構和安全管理制度,在核定的引航範圍內依法從事船舶引航服務,保障引航安全。

 交通運輸部  

2016年9月28

(此件公開發佈)

抄送:鹽城市港口管理局,鹽城港引航站,中國引航協會,部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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