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指導2018年度水運工程標準項目立項的申報工作,根據部關於標準化工作的總體部署和水運工程建設發展及標準化工作開展情況,結合《水運工程標準體系表》(修訂)及項目庫編制情況,按照《水運工程標準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對做好2018年度水運工程標準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8年重點立項方向
(一)水運工程標準化必要的基礎性研究項目和水運工程建設重要技術;
(二)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相關建設技術,包括但不限于岸電建設、水運應用LNG相關建設、碼頭油氣回收設施建設等;
(三)水運工程環境保護、節能減排設施建設等;
(四)《航道法》相關配套標準;
(五)水運工程應用BIM技術;
(六)發佈實施超過5年且有需求進行修訂的現行標準項目。
二、工作要求
(一)申報立項的項目限定在強制性標準範圍內。
(二)申請作為水運工程標準項目主編、參編單位和編寫組組長、成員的單位和個人,其資格條件應滿足《水運工程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局將繼續對在編項目滯後較多的主編單位實施信用管理。
(三)水運工程標準項目管理應嚴格執行《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交通運輸科研項目經費管理的通知》(交辦財審〔2016〕137號)和《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交通運輸科研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交辦規劃〔2017〕2號)等文件相關規定,項目經費預算(決算)表格樣式見附件。
(四)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央預算單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交辦財審〔2017〕4號)有關規定,水運工程標準項目經費額度在100萬元以上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確定項目承擔單位。
(五)項目申報實施網上受理,請各申報單位登錄水路運輸建設綜合管理資訊系統,註冊後進行申報,網站地址為http://wtis.mot.gov.cn。
(六)項目申報工作中具體網上受理及相關事宜由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水運專業委員會負責。2018年度水運工程標準項目立項申請受理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30日。
三、聯繫人
水運局:劉國輝,010-65292616 13811255386;
水運標委會:檀會春,15910978112。
附件:項目經費預算(決算)表。
交通運輸部水運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