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發佈《海輪航道通航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本《標準》為強制性行業標準,編號為JTS 180-3-2018,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通航海輪橋梁通航標準》(JTJ 311-97)同時廢止。
本《標準》第1.0.3條、第3.0.2條、第3.0.3條、第6.3.1條、第6.3.2條、第6.3.3條、第6.3.4條、第6.3.6條、第7.2.1條、第10.0.5條、第10.0.11條中的黑体字部分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標準》由交通運輸部水運局負責管理和解釋。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