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8年公路水運建設市場督查工作的通知》(交辦公路函〔2018〕505號)的要求,部督查組于2018年7月10日對西江航運幹線貴港航運樞紐二線船閘工程進行了抽查。主要抽查意見如下:
一、項目概況
西江航運幹線貴港航運樞紐二線船閘工程位於廣西貴港市港南區新塘鎮,建設規模為新建1座3000噸級船閘,船閘有效尺度為280m×34m×5.8m(長度×寬度×檻上水深),設計年單項通過能力3100萬噸,預留三線船閘位置,並配套建設公路改線工程(含以一級公路標準建設的大橋一座)。與一線船閘一起運作後,貴港樞紐船閘總單項通過能力達4300萬噸。設計最高通航水位為47.69m (10年一遇)。項目總投資約165314萬元。總工期40個月。項目于2016年6月開工建設。
二、抽查發現的問題
根據本次督查要求,督查組通過查閱工程檔案資料、現場檢查、與項目從業主體溝通問詢等形式,重點對基建程式執行、招投標行為、設計變更、從業主體資質、合同履約、從業行為及品質安全履行情況,以及農民工工資發放、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檢查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等進行了抽查。抽查中發現市場從業主體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
(一)項目單位信用資訊管理臺賬不完善,不能及時、有效地錄入相關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信用資訊。
(二)勘察單位部分詳勘鑽孔完成時間晚于施工圖設計和現場帷幕施工時間,對相關部分的設計和施工缺乏指導意義。
(三)施工單位對質監部門檢查意見歸檔不及時、整改落實不夠,存在重復發生的現象。
(四)施工單位現場部分邊坡保護措施不到位、不完善。
(五)施工單位現場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存在明顯不足,文明施工較差,安全標誌標牌不足,臨邊安全防護措施不完善,臨時用電管理存在安全隱患;現場部分塔吊未進行有效圍蔽,存在一定安全隱患。
(六)監理單位2名監理工程師同時在兩個大型水運工程中從業。
(七)監理單位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專項審查,未出具專項審查監理意見。
三、有關意見
(一)項目單位和設計、施工、監理等從業單位應對本次抽查發現的有關問題進行認真自查,舉一反三,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整改情況及時報送當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二)項目單位應加強項目管理制度、機制建設,規範項目管理程式,加強項目現場管理,提高對項目實施過程的管控能力。
(三)項目單位應建立信用資訊管理臺賬、完善設計變更檔案管理工作。
(四)施工單位應進一步加強合同、變更、分包、人員考勤管理。
(五)施工單位應加密破碎帶兩側主體結構沉降位移觀測點的佈置和觀測頻率。
(六)監理單位應加強人員從業管理,認真履行監理職責。
(七)項目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強化工程品質和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工程品質和安全責任,認真排查、防治品質和安全隱患,對工程建設監督管理部門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