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發佈《〈海港總體設計規範〉(JTS 165—2025)》(以下簡稱《規範》),作為水運工程建設強制性行業標準,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原《海港總體設計規範》(JTS 165—2013)同時廢止。
《規範》由交通運輸部水運局負責管理和解釋,實施過程中具體使用問題的諮詢,由主編單位中交水運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答覆。《規範》文本可在交通運輸部政府網站水路運輸建設綜合管理資訊系統“水運工程行業標準”專欄(mwtis.mot.gov.cn/syportal/sybz)查詢和下載。
《規範》第3.2.14條、第5.4.11條、第5.6.4條、第7.1.8條、第7.4.4條、第7.4.7條、第11.5.1條、第11.5.4條、第11.5.5條、第14.3.4條、第14.3.5條和第16.1.4條中的黑体字部分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