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交通運輸廳:
你廳《關於報送哈爾濱市國家公交都市示範城市創建工作實施方案的報告》(黑交呈〔2013〕346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廳提交的《哈爾濱市國家公交都市示範城市創建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創建公交都市是哈爾濱市轉變城市交通發展方式、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務水準的重要抓手,是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破解資源環境壓力的有效舉措,對更好地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出行需要、促進城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同時,通過公交都市創建活動,也將探索實踐在高寒地區建立安全、高效、舒適、綠色的城市公共交通體系的方式方法。原則同意《實施方案》,並將按照部、省、城市共建的方式,加快實施《實施方案》提出的公交基礎設施建設、智慧公共交通、綠色低碳交通、公交運營服務、公交引導城市發展、城市交通精細管理等“六大工程”。
二、科學確定公交都市創建目標。《實施方案》提出的公交都市創建目標總體合理可行,考核指標及參考指標符合《公交都市考核評價指標體系》要求;提出的“公共汽電車入庫率”這一特色指標符合城市地處高寒地區的特點,同意納入公交都市考核評價指標體系。根據公交都市創建要求和專家評審意見,對三項指標目標值需要作出調整:一是“公共交通出行佔機動化出行的比率”應達到60%;二是“公共交通站點500米覆蓋率”應達到100%;三是“公共交通乘車一卡通使用率”應達到80%。部確定的哈爾濱市公交都市創建目標詳見附件。
三、支援哈爾濱市加快推進公交都市建設。公交都市建設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為主,部、省給予指導和支援。部將從城市綜合客運樞紐建設、城市智慧公交系統建設、城市快速公交運作監測系統建設、清潔能源公交車輛推廣應用等四個方面對哈爾濱市公交都市建設予以支援。
(一)關於城市綜合客運樞紐建設。原則同意對哈南、長江路、香濱路、先鋒路、阿城等5個城市綜合客運樞紐建設給予支援。請你廳組織哈爾濱市按照申報程式向部報送材料,部將按照相關管理辦法進行審批。
(二)關於城市智慧公交系統建設。部已印發《關於哈爾濱市公共交通智慧化應用示範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交規劃發〔2013〕166號),並明確部補助資金主要用於監控調度指揮等應用系統和數據資源建設,請你廳組織哈爾濱市按照批復要求,抓緊開展初步設計審查和批復,督促和檢查項目進展情況,加強組織管理,確保工程達到示範效果。
(三)關於城市快速公交運作監測系統建設。部支援哈爾濱市建設快速公交運作監測系統,在新陽路、友誼路、紅旗大街3條公交優先走廊項目中,配套實施快速公交調度指揮系統和快速公交資訊化應用及支撐系統建設。
(四)關於清潔能源公交車輛推廣應用。同意將哈爾濱市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公交車輛推廣納入節能減排資金支援範圍。請你廳組織哈爾濱市按照《交通運輸節能減排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程式和條件,按時報送相關材料。
請你廳加強對哈爾濱市公交都市創建工作的指導,給予必要的項目、資金和政策支援,通過示範工程等形式,將主要建設項目納入省級交通固定資産年度投資計劃,推動哈爾濱市按期達到創建目標,並督促哈爾濱市加強項目資金使用監管和工程品質管理,有效發揮公交都市創建工作的綜合效益與示範作用。
四、加強對哈爾濱市公交都市創建工作的總結和驗收。請你廳督促哈爾濱市定期總結公交都市創建工作情況及成效,每年12月中旬前編寫創建工作年度報告,經你廳審核後報部。哈爾濱市公交都市創建時間原則上為5年左右,各項創建工作任務完成後,部將嚴格按照本批復確定的哈爾濱市公交都市創建目標,對哈爾濱的創建工作進行驗收,經部驗收合格後,部將授予“公交都市”示範城市稱號。
附件:哈爾濱市公交都市創建目標。
交通運輸部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