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公安廳(局)、安全監管局、總工會、團委,交通運輸部海事局:
按照《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中華全國總工會 共青團中央關於春運期間深入開展“情滿旅途”活動的通知》(交運發〔2015〕201號)安排,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將繼續對2017年春運“情滿旅途”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通報表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通報表揚範圍
各級交通運輸(含鐵路、公路、水路、民航、郵政,下同)、公安、安全監管、工會、共青團部門和有關企業(單位)在2017年春運“情滿旅途”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二、推薦要求
各省級交通運輸、公安、安全監管、工會、共青團部門要堅持公開透明、嚴謹有序和公平公正的原則,加強溝通協調,共同組織考評,切實做好本省份先進集體和個人的名額分配、遴選推薦和審核公示等工作。各直屬海事局的推薦審核工作由交通運輸部海事局負責。
一是被推薦對象應為2017年春運“情滿旅途”活動中事跡突出,在春運組織保障工作中成效顯著的服務班組、運輸車隊、交警大中隊、12328電話服務中心、志願者服務小組等集體或其成員,以及旅客廣泛認可的以勞動模範和先進個人命名的運輸服務品牌、服務載體及其成員。
二是要堅持面向基層、面向一線開展評選工作。原則上,各地區、各單位推薦上報的基層單位和一線工作人員比例不低於分配名額的80%。基層單位和一線人員佔比低於80%的,將對該省份總名額予以核減。
三是各省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會同公安、安全監管、工會和共青團等部門,統籌做好本區域的名額分配工作,既要涵蓋“情滿旅途”活動各相關部門,又要兼顧鐵路、公路、水路、民航、郵政等不同運輸方式。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分配名額,認真做好本系統先進集體和個人的組織評選和推薦審核工作,並在推薦審核表“省級推薦單位意見”欄中填寫意見、加蓋公章。
四是各省級公安、安全監管、工會、共青團部門要在評選工作完成後,及時將本系統先進集體和個人的推薦審核表報送至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直屬海事局將推薦審核表報送至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交通運輸部海事局要對推薦名單進行集中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于4月7日前將推薦名單匯總表和相關材料統一報送至交通運輸部。
三、聯繫方式
聯繫人: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 陳寶豐
電話:010-65292990,傳真: 010-65293269
郵箱:zhchy@mot.gov.cn
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1號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
郵編:100736
附件: 1. 2017年春運“情滿旅途”活動先進集體、個人名額分配表
2. 2017年春運“情滿旅途”活動先進集體推薦審核表
3. 2017年春運“情滿旅途”活動先進個人推薦審核表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
共青團中央辦公廳
2017年3月2日
抄送:交通運輸部各直屬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