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第3645號提案答覆的函

文號:交運提字〔2018〕34號

文號

交運提字〔2018〕34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9/2018-01227

公開日期

2018年06月15日

主題詞

政協;全國委員會;提案;答覆函

機構分類

運輸服務司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

公文類型

其他

俞光耀委員、謝正光委員:
您們提出的關於儘快在國家層面開展城市軌道交通立法的提案收悉。現答覆如下:
正如您們在提案中所提到的,近年來我國城市軌道交通快速發展,目前我國城市軌道交通開通運營里程、客運量均位居世界第一。但與此同時,我國城市軌道交通法治基礎仍然較為薄弱,國家層面尚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儘快開展國家層面的立法工作,不斷夯實城市軌道交通法治基礎,對於提高管理效能,保障運作安全,促進行業健康發展非常必要。我部贊同您們所提建議,將在職責範圍內加快推進相關工作,不斷提高行業法治化水準。
我部高度重視城市軌道交通立法工作。2016年底至2017年4月,我部楊傳堂書記、李小鵬部長親自擔任調研組組長,在全行業深入開展安全大調研,在此基礎上我部代國務院起草了《關於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特別提到要完善法規體系,加強城市軌道交通立法工作,根據需要及時制修訂城市軌道交通法規規章。2018年3月,《意見》以國務院辦公廳文件形式印發。5月,我部頒布《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2018年第8號部令,以下簡稱《規定》),對《意見》有關要求進行細化,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提出明確要求,將於7月1日起施行。
對於您們在提案中提到的城市軌道交通立法應重點明確和規範的6方面內容,《意見》和《規定》在不同程度上進行了規定和明確。
一、關於統一城市軌道交通定義範圍。按照國家標準《城市軌道交通技術規範》(GB50490—2009),目前城市軌道交通包括地鐵、輕軌、單軌、有軌電車、磁浮、自動導向、市域快軌等7種制式。其中,地鐵和輕軌為按照運量區分,單軌和磁浮為按照技術特徵區分,市域快軌為按照區域範圍區分,不同制式的分類標準不統一,導致各方面認識理解不盡一致。同時,7種不同制式的定義內涵尚未明確,“雲軌”、“空軌”等新概念層出不窮,亟需各有關部門加強基礎研究,進一步規範城市軌道交通基本定義和相關術語,推動全行業、全社會形成統一認識,在此基礎上再以法律法規或規章的形式予以確認。
二、關於規範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活動。《意見》從構建綜合治理體系、加強運營安全管理、提升應急處置能力等方面,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活動提出了具體要求。加強運營管理方面,要求建立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運營安全第三方評估等制度,制定關鍵設施設備運營準入技術條件,完善列車駕駛員準入制度。應急處置機制方面,要求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加強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強化現場處置應對,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加強銜接協調方面,要求加強政府部門、運營單位與街道、社區之間的協調聯動,加快構建多方參與的工作格局,加強社會共建共治。
三、關於界定政府與運營企業的關係。《意見》第三項“健全管理體制機制”,專門對政府、行業監管部門和運營單位職責進行了界定,明確城市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轄區內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作負總責,依法對運營企業運營安全和服務提供情況實施監管;運營單位承擔安全生産主體責任,落實反恐防暴、內部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等有關法規規定的責任和措施。
四、關於規範城市軌道交通環境下的社會行為。《規定》專門設立“安全支援保障”章節,對乘客進站安檢、安全保護區管理、可能危害設施設備安全和運營安全的禁止行為等進行規定和明確,對相關社會活動和人員行為予以規範。同時,《規定》第二十三條明確要求,乘客應當遵守乘客乘車規範,拒不遵守的,運營單位有權勸阻和制止,制止無效的,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五、關於明確城市軌道交通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周邊土地物權人的法律關係。我部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推動相關土地權屬單位為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作和設施設備保護提供便利條件。
六、關於明確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強制性規範要求。《規定》對運營安全評估、安檢工作等影響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行為,提出了明確的強制性要求。比如,將運營安全評估細化為初期運營前安全評估、正式運營前安全評估、運營期間安全評估3個環節,下步我部還將制定具體的安全評估管理辦法和相關標準。
下一步,我部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會同各有關部門,依靠全行業力量,在指導督促各地認真貫徹落實《意見》和《規定》的基礎上,加快推動出臺《城市公共交通條例》,進一步提高城市軌道交通立法工作層級。同時,指導各地因地制宜加快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並適時啟動城市軌道交通專項法律前期研究工作,加快建立由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組成的多層級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法治體系,不斷提升行業法治化水準。
感謝您們對交通運輸事業的關心和支援。
聯繫人: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 田桂飛,010-65293262。

交通運輸部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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