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公安廳(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總工會,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辦公廳(室):
根據《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 國管局 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組織開展2018年綠色出行宣傳月和公交出行宣傳周活動的通知》(交運函〔2018〕518號)安排,現就做好2018年綠色出行宣傳月和公交出行宣傳周活動成績突出集體和個人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範圍及名額分配
各級交通運輸、公安、機關事務管理、工會部門和有關企事業單位在推進綠色出行和促進行業發展,尤其是2018年綠色出行宣傳月和公交出行宣傳周活動中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按照總量控制的原則,對各省(區、市)進行名額分配(見附件1)。
二、推薦要求
(一)被推薦對象應為在推進綠色出行、促進行業發展等方面事跡突出、成效顯著的個人或者綠色出行相關企事業單位、公共機構、服務班組、運輸車隊、交警大中隊、志願者服務小組等集體。在推薦過程中,要堅持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面向基層、面向一線開展工作。
(二)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統籌做好組織協調工作,會同公安、機關事務管理和工會等部門做好本省(區、市)名額分配、組織推薦、公示、審核及匯總上報等工作。各省(區、市)推薦的成績突出集體和個人,應在推薦審核表(見附件2、附件3)“省級推薦單位意見”欄中填寫意見並加蓋公章。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推薦的成績突出集體和個人,由本單位相關部門提出意見並加蓋公章。
三、其他事項
(一)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公安、機關事務管理、工會部門對各地報送的推薦審核表聯合審核後,請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于2018年10月25日前將推薦名單匯總表、推薦審核表一併報送至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推薦的成績突出集體和個人,請將相關材料報送至國管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司)。
(二)聯繫方式: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李良華、路熙,電話:010-65292794,傳真:010-65293703,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11號,郵編:100736。
國管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司晁淩雲,電話:010-63099735,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安門大街22號,郵編:100017。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國管局辦公室 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