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委):
為適應道路客運市場需要,加快道路客運運力結構調整步伐,進一步推進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工作,根據《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規則》(交公路發[2002] 590號)的規定,現發佈《高級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表》(第九批,《評定表》有關説明見附件),請認真組織貫徹實施。
附件:關於《高級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表》的説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章)
二○○三年四月一日
主題詞:發佈 客車 標準 通知
抄送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委)道路運輸管理局(處),中國公路學會客車學會,各有關客車生産廠家。
附件:
關於《高級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表》的説明
一、車輛各項技術參數及服務裝備均需符合等級評定表中的要求,只要有一項低於相應類型及等級的標準限值,在核發《道路運輸證》時就不能核定為該類型及等級。
二、評定表中各車型的技術參數及服務裝備等均以新出廠的車輛為依據,所有內容均經過現場核查或實測。對於在用營運客車,還應根據車輛的實際技術狀況進行等級評定。
三、對已評定類型及等級的客車如因改裝(改造),引起表中所列技術參數及服務裝備變化的,需重新核定等級。
四、評定表中劃“一”的為該等級車型該技術參數或服務裝備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