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就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1183號建議提出如下辦理意見:
陳乃科代表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提出了加快落實新能源物流配送車輛推廣及通行便利政策的建議,對破解城市配送車輛通行難問題,提高城市配送效率,降低城市污染排放具有重要意義。我部高度重視城市配送發展,特別是城市配送車輛通行的問題,近年來,聯合相關部門開展了一系列工作,推進城市配送健康有序發展。
一是加強部門協同,完善推進城市配送發展的行業管理政策。2013年,我部聯合相關部門印發了《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資訊化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商務部 國家郵政局關於加強和改進城市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見》(交運發〔2013〕)138號),從提升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強化運輸市場管理、優化通行管控措施、加大執法監督力度等方面系統部署了推進城市配送發展的重點工作。2014年,印發了《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 商務部關於加強城市配送運輸與車輛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交運發〔2013〕)35號),提出了加強城市配送需求管理,優化通行管控的政策措施。
二是注重示範引領,推動城市配送高效綠色發展。2017年,印發了《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工程的通知》(交辦運〔2017〕191號),明確提出要優化完善城市配送車輛便利通行政策,在城市配送領域加大對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的推廣力度,加強政策支援並給予通行便利,引導支援城市配送車輛清潔化發展,降低城市配送污染排放,提升流通效率。
三是健全標準規範,提升電動貨車技術水準。研究制定《電動營運貨運車輛選型技術要求》,從車輛外觀與配置、載品質利用系數、環境適應性、動力性、續駛里程、經濟性、可靠性、充電性能等方面對電動營運貨運車輛的選型技術提出了明確要求,為道路運輸企業科學合理選用電動貨運車輛提供技術支撐。
下一步,我部將進一步研究吸納陳乃科委員的意見建議,組織開展新能源物流配送車輛政策需求專項調研,深入了解城市配送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車輛的現狀及問題,研究制定相關引導支援政策,加大城市物流配送車輛推廣力度,提升城市配送車輛清潔化水準,推動城市配送綠色發展。
聯繫人:董娜,電話:010-65292784。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