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1441號(工交郵電類154號)提案答覆的函

文號:交運提字〔2020〕28號

文號

交運提字〔2020〕28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9/2020-02314

公開日期

2020年08月26日

主題詞

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提案...

機構分類

運輸服務司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

公文類型

其他

江浩然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以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為突破口,推動電動自行車新國標落實的提案收悉。我部會同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進行了認真研究,現答覆如下:

您深入分析了電動自行車和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在低碳環保、便捷社會公眾出行、推動電動自行車合規化等方面的積極意義,並針對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發展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探討調整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不鼓勵發展政策、提前規制和引導其發展等建議,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一、關於推動《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 17761—2018,以下簡稱新國標)的實施。工業和資訊化部聯合公安部等相關部門開展了一系列相關工作:一是加強對新國標的宣貫培訓。組織專家接受央視採訪,推動焦點訪談、中國新聞等節目播出新國標專題報道。聯合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在北京、廣州、無錫和電動自行車主産區組織召開標準宣貫會,並指導天津、浙江、四川等地協會開展相關培訓。配合市場監管總局發佈了新國標相關宣傳片。二是配合出臺實施監督的意見。2019年3月,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聯合出臺了《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國市監標創〔2019〕53號),要求各地綜合施策,引導在用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逐步退出,對新標準實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舊標準也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設置過渡期。會同電動自行車生産銷售企業,通過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三是印發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應急管理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95號),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生産企業的監管,督促企業嚴格按照新國標要求進行生産,切實提升電動自行車本質消防安全水準。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電動自行車加大缺陷産品調查力度,督促企業履行召回義務。

二、關於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發展政策。2017年8月,經國務院同意,我部聯合相關部門出臺了《關於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17〕109號),提出不鼓勵發展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進一步拓展了應用範圍和出行場景,滿足了社會公眾短距離便捷出行需求,提升了出行效率和舒適性。同時,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的運營,將部分取代私人電動自行車的使用,有利於集約使用電動自行車、推動淘汰超標電動自行車和減少電動自行車充電引發的火災隱患。但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也存在一些安全隱患和弊端。公安部認為,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主要服務於中長距離出行,與公共交通形成競爭,不符合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政策導向;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品質大、速度快,騎行人員不固定,超速、逆向、闖紅燈行駛和亂停亂放等違法行為多發,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損害後果比較嚴重;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還存在火災隱患和環境污染風險。因此,應綜合考慮城市發展規劃、公交優先發展戰略、交通出行結構、道路通行條件、道路交通安全等情況,統籌經濟、安全、社會效益,目前宜保持不鼓勵發展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政策的連續性。

下一步,我部將充分發揮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加強協調聯動,密切跟蹤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發展情況,及時總結相關經驗教訓,統籌平衡安全與便利出行的關係,評估完善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發展政策。同時,會同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指導地方按照安全第一、包容審慎、因城施策、屬地管理的原則,在確保城市交通安全、有序的前提下,穩步探索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發展政策。工業和資訊化部將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推動落實新國標,從源頭防控電動車自行車使用風險。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事業的關心和支援。

聯繫部門及電話: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010-65293772。

交通運輸部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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