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公佈第二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並組織開展第三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申報工作的通知

文號:交辦運函〔2021〕1356號

文號

交辦運函〔2021〕1356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9/2021-00070

公開日期

2021年09月03日

主題詞

農村物流服務品牌

機構分類

運輸服務司

主題分類

其他

行業分類

道路貨物運輸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深化交郵融合推廣農村物流服務品牌的通知》(交辦運函〔2019〕1359號,以下簡稱《通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公佈首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並組織開展第二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申報工作的通知》(交辦運函〔2020〕838號)部署安排,全國2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參與了第二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申報工作。近期,部會同國家郵政局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了評審,經公示確定河北省隆化縣“交郵融合助力脫貧攻堅”服務品牌等35個項目為第二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見附件1)。為持續深化農村物流服務品牌宣傳推廣,充分發揮品牌示範帶動作用,有效提升農村物流服務品質,更好支撐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部決定在全國組織開展第三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宣傳推廣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農村物流發展統籌謀劃

“十四五”期是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關鍵階段,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農村物流發展重要意義的認識,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等決策部署,加強系統謀劃,以農村物流服務品牌培育為抓手,因地制宜研究制定農村物流發展實施方案,加快補齊農村物流短板弱項,健全完善農村物流服務體系,改善提升農村物流服務水準,為實現鄉村産業振興、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二、鞏固拓展服務品牌培育成果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統籌指導,及時總結本區域農村物流發展典型經驗,客觀評估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短板,進一步完善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加快縣、鄉、村三級農村物流節點網路建設,創新網路貨運、共同配送等運輸組織模式,推廣應用標準化物流週轉箱等先進適用的技術裝備,充分利用現代資訊技術有效整合各類物流資源,推動農村物流線上線下一體化發展,結合地方發展實際和特色優勢産業,不斷延伸農村物流服務鏈條,不斷豐富擴大品牌培育成效。

三、不斷優化農村物流政策環境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本地區農村物流發展的統籌指導和支援力度,推動市、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加快建立完善協同工作機制,圍繞農村物流節點建設、設施設備更新升級、先進裝備推廣應用、資訊化智慧化建設等方面,加大財稅、金融、用地、用能等方面的支援力度。支援脫貧地區農村物流服務企業與農産品流通企業、批發市場、區域特色産業生産基地的精準對接,積極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四、加大宣傳推廣和交流借鑒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進一步總結農村物流服務品牌項目的經驗做法,通過電視、報刊、廣播、網際網路等渠道,切實做好服務品牌宣傳推廣工作。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通過現場觀摩、跨區域交流、結對幫扶等方式,深入學習農村物流服務品牌典型經驗(見附件2),全面提高農村物流經營者、從業人員的品牌意識、經營管理和服務能力。

五、加強運作分析和跟蹤評估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農村物流服務品牌項目的運作分析和持續跟蹤,研究完善農村物流運作監測和評估指標體系,加強對服務品牌的動態監測。請農村物流服務品牌所在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確定1名熟悉業務的同志作為聯繫人,填寫聯繫人資訊表(附件3),于2021年8月31日前報部。農村物流服務品牌(含首批)運作情況以年度為週期,請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收集匯總後於當年12月15日前報部。

六、組織開展第三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申報工作

為進一步擴大農村物流服務品牌宣傳推廣和培育成果,充分發揮好服務品牌引領帶動作用,部啟動第三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申報工作。請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郵政管理部門按照客觀公正、好中選優的原則,參照《通知》有關要求,指導相關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結合農村物流發展特色和優勢,做好農村物流服務品牌申報和推薦工作。申報材料(電子版)請於2021年12月31日前報部。

聯繫方式: 010-65293432,wuwei@mot.gov.cn(郵箱)。

附件:1.第二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名單

   2.第二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典型經驗

   3.第二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聯繫人資訊表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1年8月24日

  1. 附件1-3.docx
  1. 附件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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