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行政許可法》《公路水運工程品質檢測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9號)及有關配套文件要求,近期我部組織專家開展了公路水運工程品質檢測機構資質審批技術評審,現將專家組意見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2025年9月5日-9月15日。
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每人平均可以書面形式對檢測機構申報資訊中的虛假內容向我司舉報,逾期不予受理(郵寄的材料以郵戳日期為準)。為便於核查,舉報材料應內容具體,註明聯繫電話、地址和郵遞區號,單位舉報應加蓋公章,個人舉報應簽署真實姓名。對在資質申請中弄虛作假的檢測機構,以及反映情況時捏造事實的單位和個人,經核實後我部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申請資質的檢測機構如對專家審查意見有異議,請於9月15日前,提交書面陳述材料,並加蓋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11號,交通運輸部安全與品質監督管理司綜合處;郵編:100736;聯繫電話:010-65292756,65292712。
附件:公路水運工程品質檢測機構資質審批技術評審專家組意見
交通運輸部安全與品質監督管理司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