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發佈了《公路工程品質檢驗評定標準 第二冊 機電工程》(JTG 2182—2020,簡稱《標準》),作為公路工程行業強制性標準,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品質檢驗評定標準 第二冊 機電工程》(JTG F80/2-2004,簡稱原《標準》)同時廢止。為便於理解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切實做好貫徹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修訂情況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原《標準》自2004年實施以來,對於指導全國公路機電工程品質檢評工作、保障工程品質和提高工程技術水準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大量新産品、新技術和新工藝在我國公路機電工程中得到了廣泛應用,促進了公路機電工程的不斷發展,對工程檢測的技術和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為規範公路機電工程品質檢驗評定,統一檢測方法及技術要求,解決原《標準》中存在的短板,交通運輸部組織完成了《標準》的修訂工作。
二、《標準》的定位
作為公路機電工程品質檢驗評定的行業強制性標準,《標準》在原標準基礎上認真分析公路機電工程近年來的發展和變化趨勢,通過調研、對比、分析、驗證的方法確定相關技術指標和評定內容。修訂後的《標準》內容全面、指標合理、可操作性強,能夠滿足當前及未來數年內公路機電工程的建設、檢驗需求,將極大促進公路機電工程品質的提高,提升公路通行效率及安全水準,更好的服務國民經濟的發展。
三、主要修訂內容
《標準》在充分吸納交通運輸行業公路機電工程試驗檢測最新研究成果及原《標準》實施使用經驗的基礎上,進行了大量的理論研究與試驗驗證。主要修訂內容包括:
(一)針對近年來國內公路機電工程出現的新設備,增加了交通情況調查設施、視頻交通事件檢測系統、波分復用(WDM)光纖傳輸系統、超限檢測系統和電動汽車充電系統等多個分項工程的檢測內容。同時,配套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相關工作,增加了ETC門架系統、入口混合車道設備及軟體和出口混合車道設備及軟體等分項工程。
(二)為補齊現有檢測工作中的短板,提高工程品質,在車輛檢測器中增加了地磁車輛檢測器的檢查項目;在通信光、電纜線路工程中增加了音頻電纜的檢查項目;在中心(站)內低壓配電設備中增加了UPS、EPS電源的檢查項目;在消防設施中增加了電伴熱、車行橫通道防火卷簾的檢查項目;在隧道管理站設備及軟體中增加了應急預案的檢查項目。
(三)為保證公路機電工程的建設品質,提高了共用接地電阻、多模光纖接頭損耗平均值、燈桿垂直度等檢查項目的技術要求。
(四)參照已發佈的《公路工程品質檢驗評定標準 第一冊 土建工程》(JTG F80/1-2017)中的相關內容,採用合格率法對機電工程品質進行評定,比舊版評分方法更為剛性嚴格。由於機電工程的設備為工廠加工製造,品質要求比土建工程高,因此,為了保證工程品質,規定機電工程關鍵項目的合格率應為100%,一般項目的合格率應不低於90%。
四、實施注意事項
(一)正確理解和應用。使用人員應正確理解《標準》的適用範圍、技術指標和檢查方法,切實發揮《標準》對公路機電工程檢測工作的規範和指導作用。
(二)規範公路機電工程交竣工驗收工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品質監督機構和各工程項目參建單位應嚴格按本《標準》進行公路機電工程品質檢測,檢測結果應滿足《標準》要求。
(三)精心組織宣貫培訓。各省(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檢驗檢測機構、機電工程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要結合本地實際,切實做好《標準》的宣貫培訓工作,使廣大公路建設者和管理者正確理解、使用《標準》,為《標準》順利實施提供人才和技術保障。